1.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微博又取消,是大义灭亲还是手滑?

2.如何正确界定“大义灭亲”?

3.女子“大义灭亲”,举报男友酒驾营运车!男子受到了什么惩罚?

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微博又取消,是大义灭亲还是手滑?

大义灭亲现场完整版-大义灭亲现场完整版视频

玲花点赞diss徐明朝的微博后又马上取消了,随后就发了微博表示自己只是手滑,和大家一样都是在线吃瓜。玲花姐姐说是手滑,那我们就相信是手滑吧。其实看微博的时候,的确很经常手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有遇到这种情况,不小心就摁倒了。

其实,就玲花发表的微博来说已经算是三观很正了。她并没有选择在这个时候为徐明朝发声,也没有diss Yamy,而是选择和网友们一样静待事情的后续发展。因为她是徐明朝的枕边人,能够做到这样置身事外,的确是不容易。

眼尖的网友发现,徐明朝和Yamy的事情之所以会闹得这么大,核心关键点就在于解约。虽然一开始的舆论一边倒,大家都在为Yamy发声和应援,然而随着徐明超发布了长微博,也有人认为Yamy在解约的节骨眼上闹出这么一波,也不是善茬。

究竟事实是如何,我们都是吃瓜群众,实在是不好下定论。事情是否会有反转,现在也还是个未知数。但就事论事,如果徐明朝侮辱Yamy长相的那段录音是真实的,并且没有经过任何恶意的剪辑和处理,这样讨论和批评一个女孩的长相,真的很不地道。

Yamy既然是他公司旗下的艺人,他就应该有保护艺人的责任。做不到保护其实不要伤害吧,但是从录音中的对话来看,每一句都带有深深的恶意,完全就是把人说得一文不值。

一边靠Yamy为自己公司赚钱,一边又这样侮辱他,这种行为还真是?很Low!Yamy说徐明朝一会儿表扬他,一会儿又批评他,把她快要弄得神经质了,每天不断地怀疑自己,这是职场PUA的套路?

如何正确界定“大义灭亲”?

最高法规范自首立功认定标准 大义灭亲可轻判

中新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张蔚然)记者28日从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严格了认定程序,明确了从宽处罚幅度。

《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八个部分,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认定?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因为这种情形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所以应当认定为自首。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肇事后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同时也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所以,对其是否从宽、从宽的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至于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和从宽处罚的幅度。

——对亲属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能否认定为自首?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由于犯罪嫌疑人并无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完全是被动归案,因此,上述情形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是,法律对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予以充分肯定和积极鼓励,在量刑时一般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亲友的意愿,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予检举揭发的,能否认定为立功?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指出,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引诱犯罪等非法手段,或者通过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对上述情形若认定为立功,违背了立功制度的初衷。

因此,《意见》规定,犯罪分子将从以下途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1)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2)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的线索;(3)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线索;(4)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线索。

——对于自首和立功,刑法都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两种情节对量刑的影响是等同的吗?

《意见》规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自首情节对每一名犯罪分子机会均等,而立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且自首比立功更能充分体现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故对自首的认定标准和从宽幅度的掌握要更宽一些。2010年9月印发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自首情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立功情节,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重大立功且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上述规定也体现了这种政策精神。(完)

女子“大义灭亲”,举报男友酒驾营运车!男子受到了什么惩罚?

该男子被罚款五千元,驾照吊销且在五年内无法重新取得,除此之外还需面对15天行政拘留。

根据男子行为与现场检测结果,该男子已经涉嫌酒后驾驶,触犯了我国交通法,给自己与行人带来了潜在危险,性质比较恶劣,尤其男子从事的职业比较特殊,属于网约车驾驶人,如果在酒后有乘客不知情,坐上该车辆,发生事故,那将会是很多家庭的悲剧,在交警的教育下,该男子深刻认知到自己的错误,也明白女友对自己的良苦用心,并没有因此事与女友分手。在每一个人考取驾照时,都有在现场观看过,酒后驾驶的危害与可怕性,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屡屡放松警惕,在酒后驾车,最终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发生,让人唏嘘不已。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该女子明知道男友酒后驾车却不报警,也涉嫌包庇罪,如果被警方发现,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除此之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谁组织谁负责,也就是说如果一群朋友相约外出喝酒,作为酒局组织者一定要把所有人安全送回家,或安排人员将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如果组织者明知对方已经没有意识,却不管不顾,让对方自行离开,一旦对方发生事故,组织者是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而酒局上所有劝酒之人也有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

国家之所以出台如此规定,就是为了避免一些酒友,聚在一起时,你一杯,我一杯,明知道对方已经无法再喝,还是不停劝说,最终导致饮酒过量悲剧发生,也在最大程度遏制了感情深一口蒙的酒桌现象,为人民生命安全增加一道防线,也让所有人有了责任感,不在凭着酒劲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