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官许原是代表哪个生肖和动物_封官许原是代表哪个生肖

tamoadmin 成语成因 2024-06-22 0
  1. 为什么古代中原王朝从未真正征服安南?
  2. 司马懿发动“高平陵政变”时,三千死士是从何而来,结局又如何?
  3. 北宋重臣洪皓是个怎样的人?洪皓生平简介
  4. 党员干部哪些事情干不得
  5. 许愿的意思

贞观元年(627年)武士彟改任利州(今四川广元)都督,三岁的武则天随父来到这蜀门重镇,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美好的童年。武士彟督利州五年,改任荆州(今湖北荆州)都督。贞观九年(635年)武士彟去世后,武则天孤女寡母四人的生活,由于受武家子侄的苛待陷入困境。

贞观十年(636年),唐太宗贤惠的长孙皇后去世。次年,太宗听说武则天“美容止,召入宫,立为才人。”年仅十四岁的武则天,很乐意摆脱受异母兄长们欺凌的逆境,满怀对宫廷神秘生活的憧憬,步入深宫。临别,母亲杨氏恸哭不已,武则天小小年纪却自有主张,轻松地劝慰母亲:“我去见天子该是好福气,何必哭哭啼啼!”

唐太宗赐号称她“武媚”。当时宫中有一匹叫“狮子骢”的马,性情暴烈,连戎马半生的唐太宗也拿它没办法。武则天却在一旁说:“我能制它,先用铁鞭抽,不服,再用铁挝击,再不服,就用匕首割断它的喉咙。”但是武则天在太宗后宫十二年,一直只是正四品才人身份,才人料理皇帝的食宿生活琐事,是最低级的内官。从十四岁到二十六岁,武则天一生中最好的一段青春年华虚度在深宫后院,除了宫中对女官们要求很严的读书习文增长了她的知识外,她前途渺茫。

封官许原是代表哪个生肖和动物_封官许原是代表哪个生肖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于是不甘寂寞的武才人乘太宗晚年多病太子入侍之便,与李治暗中往来,打定了把自己托付给这位比自己小四岁的储君的主意。性格刚强又长于心计的武则天,很容易便取得了素称懦弱的李治的好感。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去世。武才人和后宫未曾生育的侍妾被送进感业寺当尼姑。但不过一二年,怀念旧情的李治——已即位的唐高宗,便把她接回宫中。

武则天深受唐高宗宠爱,第二次进宫不久被册封为正二品昭仪,比才人高了两等。过去争风吃醋的王皇后和萧淑妃预感到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便联合起来诋毁武昭仪。由于外廷官僚的介入,这场后宫的争斗具有了深刻的社会内容。

永徽三年(652年)七月,后宫刘氏生的唐高宗长子李忠被立为太子,这是王皇后的舅父中书令柳奭的主意,经王皇后同意后,与太尉长孙无忌及另外三名宰相褚遂良、韩瑗、于志宁一起出面办的。而后又拉张行成、高季辅、宇文节在太子东宫***,为李忠安排了一个最强有力的保护班子。所有宰相,除李一人全都卷入这一立储***。

原来这时武则天怀孕的消息从后宫传出来了——半年后生了她和唐高宗的第一个儿子李弘——没有生育过的王皇后感到恐慌。当时操纵外廷的是托孤大臣、太上国舅长孙无忌,一个世纪以来掌握西魏、北周、隋、唐***的关中军事贵族或称关陇集团,这时以他为核心。王皇后是西魏大将军王思政的裔孙女,长孙无忌一伙为他们集团的政治利益着想,自然要极力维护王皇后,反对武则天而匆忙导演了这场抢占太子位的戏。

武则天隐忍了两年,看起来她只是接二连三地在为唐高宗生儿育女。但到永徽五年(654年)六月,柳奭突然上书请解政事,皇帝敕准罢相。武则天给对手的第一个回击初步奏效。

立李忠为太子的***告诉她,内外廷都是容不得她的。既然没有退路,她绝不安分守己听天由命,于是下毒手嫁祸于人。当时她已生下第二个孩子,是女儿,王皇后也去看了看。皇后走后皇帝要来,武则天见机下狠心掐死了亲生女儿。皇帝来后掀开被子一看,大惊失色,讯问情况,宫女们说刚才王皇后来过。

唐高宗便不***思索地断言:“后杀吾女!”对王皇后的妒妇心肠痛恨不已,就此下定废王皇后,改立武则天的决心。以当时的情势而论,武则天除非施展宫廷阴谋,脚踩自己***的尸体,否则是很难朝皇后位置迈进这一步的。

王皇后失宠使有裙带关系的宰相柳奭被迫辞职,武则天回击敌对阵营,打开了缺口。

关键人物是长孙无忌。武则天陪唐高宗登门拜访,封官许愿,馈赠厚礼,但长孙无忌对皇帝要改立皇后一事竟不予理睬。武则天的母亲杨氏和礼部尚书许敬宗的祈请说项也碰了钉子。武则天终于明白,以自己的出身门第,根本不可能指望得到贵族遗老们的支持,她和长孙无忌集团的决斗提到日程上来了。

武则天在一群不得志的官僚中找到支持者,诸如中书舍人李义府、王德俭,御史大夫崔义玄、御史中丞袁公瑜和许敬宗,都是关陇集团圈子以外的人。李义府按许敬宗外甥王德俭的主意,首先上表请求废王皇后立武昭仪,武则天大喜,私下派人劳勉,李义府随即被提拔为中书侍郎。有这批人在外廷替她说话办事,她如虎添翼,可以同长孙无忌公开摊牌了。

永徽六年(655年)八九月间,皇帝正式提出废立大事,借口是“皇后无子,武昭仪有子,今欲立昭仪为后”。长孙一派激烈反对,“濒死固争”,褚遂良、韩瑗、来济谏争说:“皇后名家,不可轻废。一定要换,也要妙择天下令族、礼义名家,不可立武氏。”还抬出妲己、褒姒等女祸倾覆殷周的故事为亡国的鉴诫。宰相中唯有李对皇帝说:“此陛下家事,何必更问外人!”暗示他不要理会众人的反对,于是唐高宗拿定主意。九月,先贬褚遂良为外官,十月,下诏废王皇后、萧淑妃为庶人,立武则天为皇后。十一月,李主持了册皇后礼。

翌年正月,太子李忠黜为梁王,李弘取代他为太子。

而后四年间,武则天不歇手地把王皇后——长孙无忌一党彻底整垮。王皇后和萧淑妃惨死于冷宫,褚遂良贬死爱州(今越南清化),柳奭被杀于象州(今广西象州东北),长孙无忌在黔州(今重庆彭水)被逼自缢,韩瑗死在振州(今海南三亚西),还开棺验尸。此外,来济远贬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于志宁免官,长孙氏、柳氏、于氏和褚氏一批亲属子弟或杀或贬,他们在朝中的势力被摧垮殆尽。“自是政归中宫”,若从这显庆末年开始计算,武则天一生从政长达四十五年。

麟德元年(664年)利用皇后和皇帝间一时的龃龉摩擦,宦官王伏胜告皇后行蛊祝,宰相上官仪乘机劝皇帝说:“皇后专恣,海内失望,宜废之以顺人心。”在皇帝授权下上官仪起草好废武则***后的诏书。武则天闻讯赶去申辩,懦弱的唐高宗又于心不忍,推说自己本无此心,皆上官仪教我。上官仪和王伏胜当初都是废太子李忠的僚属,武则天指使许敬宗诬告他们与李忠谋大逆,于是上官仪、上官庭芝父子和王伏胜被杀,上官庭芝的妻子和女儿上官婉儿没入宫掖为婢,监禁在黔州的李忠被赐死。从此,每当上朝,武则天都跟随垂帘听政,“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

长达十二年的皇后——太子位之争武则天取得了全胜。这场斗争双方营垒分明:王皇后、长孙无忌一边,是士族门阀地主最后的政治代表关陇集团;武则天、李一边,是新进寒门地主的政治代表。武则天的胜利,意味着魏晋以来士族门阀地主控制中央***四个半世纪的历史结束了,上层建筑的这一变革,和中国封建社会由前期的门阀地主部曲佃客制经济向普通地主契约佃农制经济的过渡是同步进行着的。关陇集团的垮台更直接导致关陇地区军事贵族地主的部曲佃客制最后覆灭。这是有利于普通地主取代没落的门阀地主,活跃封建经济,并使之向前发展的历史潮流的。

武则天不同凡响地以关陇集团和门阀制度挽歌手的姿态登上了政治历史舞台。

为什么古代中原王朝从未真正征服安南?

邓艾出身微贱,是典型的寒门出身,基本上是司马懿、司马师父子一手提拔起来的。

司马懿死去,司马师继承其权力时,邓艾才刚从城阳太守转为汝南太守。在诸葛恪伐魏的新城之役中,邓艾表现突出,而且料定诸葛恪无功而返,必然被诛。诸葛恪被诛之后,司马师又给他升官,晋升为兖州刺史,振威将军。

毋丘俭叛乱时,因为叛乱发生在淮南地区,时为兖州刺史的邓艾因为距离较近,所以在平定毋丘俭叛乱时,邓艾和时为太山太守的诸葛绪都受镇东将军诸葛诞节制,主要任务是阻击接应和救援毋丘俭的吴军,表现也比较突出,击败了文钦,文钦被迫投奔吴国。

因为击败文钦的功劳,邓艾进封为行安西将军。雍州刺史王经被姜维围困于狄道,邓艾奉命帮王经解围。之后,才被正式拜为安西将军、***节、领护东羌校尉。因为多次与姜维在陇西地区作战,在段谷之战中击败姜维,积功又被封为镇西将军、都督陇右诸军事,进封邓侯。

到景元四年司马昭下令大举伐蜀的时候,邓艾已经是征西将军,是关西地区职务最高的将领,资历也最老。而且,因为邓艾长期在关系地区驻守,又一直在和姜维作战,对蜀汉的情况也比较了解。所以,如果司马昭对他是充分信任的,伐蜀应当以他为主帅。

但司马昭的决定刚好相反。司马昭命令邓艾在陇西地区牵制姜维,诸葛绪切断姜维归路,意图在此彻底歼灭姜维军团,最低限度是保证姜维不能回援汉中和益州本部。而司马昭任命的伐蜀主帅是和他出身相同的世家公子钟会。

钟会也是司马昭的亲信,无论是平定诸葛诞叛乱,还是在甘露之变后的善后处理,钟会都是司马昭的心腹谋臣。但钟会在此前从无任何单独领兵的记录,甚至连外任地方郡守的经历都没有。在受命出征伐蜀的时候,钟会的本官还是司隶校尉。一直到已经开始做大举伐蜀的前期准备的景元三年冬,钟会才被司马昭外任为镇西将军、都督关中诸军事。

就是说,司马昭任命的伐蜀之战的最高统帅是钟会。从职务级别上说,邓艾比钟会高,邓艾又是声明久著的西陲宿将,于情于理,伐蜀之战的最高统帅都应该是邓艾,而不应该是钟会。但是司马昭仍然选择了让钟会担任最高统帅,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司马昭对邓艾是不信任的。至少也可以说,司马昭对邓艾的信任远远不及对钟会的信任。

益州道路艰难,和中原地区的联系远不如关中或者江南方便和紧密,非常容易出现叛乱和割据。刘焉进入四川的时候,并没有军队随行,也能够利用益州的内部矛盾建立起比较稳固的统治。刘备更是以3万兵力就攻下了益州,建立了蜀汉***。前代的教训对司马昭来说当然是非常深刻的,所以他在准备伐蜀的时候,对此已经有所防范。

在伐蜀之战的人事安排上,司马昭可谓苦心孤诣,费尽心机。既然地位和资历都更低的钟会担任统帅,这已经是预先了内部矛盾,防止钟会和邓艾相互勾结,割据四川。同时他又任命他的另外一位亲信卫?担任监军,和钟会一起行动。这当然也是司马昭预先对钟会的防范和监视。

伐蜀之战的军事行动开始之后,按照预定的***,邓艾在西线牵制姜维,诸葛绪,负责切断姜维的退路,钟会在率主力部队进攻汉中。

战争初期,钟会的进展非常顺利,除了汉乐二城之外,基本上占领了全部汉中地区。邓艾在西线的牵制任务则因为诸葛绪未能提前到达指定位置,导致姜维能够迅速地通过桥头,退守剑阁。并且姜维迅速会合前来增援的廖化,董厥部队,列险拒守,让钟会无法继续前进,乃至因为粮尽考虑退兵。

在这种情况下,邓艾偷渡阴平,攻占江油,又在绵竹消灭诸葛瞻军,到达成都城下,迫使刘禅君臣投降。从而建立了不世之功。

成都被围后,后主遣使向姜维告急,姜维只好放弃剑阁,紧急率军驰援成都,钟会率军尾随而进。但姜维还没回到成都,刘禅已经率领成都军民出降了。姜维在半路上得到刘禅投降的诏令,于是向钟会投降。这显然是因为姜维也看出了魏军内部存在不和谐的情况,他可以从中挑拨,使魏军内斗起来,他再从中取事。

邓艾先进入成都,这就让钟会和卫?率的主力部队处境十分尴尬,等于灭蜀的功劳主要都成邓艾的了,钟会对邓艾自然是很不满的。

而邓艾这时候的表现也非常缺乏政治智慧

身负不世之功,处危疑之地,自己的主公司马昭已经明显的流露出对自己的不信任态度。如果是世家出身,当然知道月满则亏的道理,越是功劳大的时候,自己的处境也就越危险,就会更加谦虚谨慎。

但邓艾出身微贱,他以前所学明显缺乏处理这种局面的经验。不仅丝毫没有谦虚谨慎,以消除嫌疑的意思,反而志得意满,威福自作。概括起来,他这时候的状态和表现就是四个字,不知死活。

如果他知道司马昭任命钟会为此次战争的统帅,已经是明显的表露出对自己的不信任,当然在进入成都之后,应该马上封锁府库,安定人心,第一时间派人向钟会报告情况,请钟会到成都来主持善后,明确表示自己一切唯钟会马首是瞻。同时派人报告朝廷,请朝廷派重臣来处置和安排善后工作。

结果邓艾的做法是什么呢?刘禅君臣投降之后,邓艾进入成都,就开始自作主张,承制封拜,也就是先代表朝廷给刘禅父子君臣封官许愿。邓艾的官职中有***节这一项,也就是说,他确实有权承制封拜。但给你这个权力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擅自动用这个权力。不仅如此,他还得意洋洋,以邓禹自比,说如果碰到吴汉这样的大将,成都的刘禅君臣就得遭殃了。

《三国志魏书邓艾传》:

艾至成都,禅率太子诸王及群臣六十馀人面缚舆榇诣军门,艾执节解缚焚榇,受而宥之。检御将士,无所虏略,绥纳降附,使复旧业,蜀人称焉。辄依邓禹故事,承制拜禅行骠骑将军,太子奉车、诸王驸马都尉。蜀群司各随高下拜为王官,或领艾官属。以师纂领益州刺史,陇西太守牵弘等领蜀中诸郡。使於绵竹筑台以为京观,用彰战功。士卒死事者,皆与蜀兵同共埋藏。艾深自矜伐,谓蜀士大夫曰:“诸君赖遭某,故得有今日耳。若遇吴汉之徒,已殄灭矣。”又曰:“姜维自一时雄?阂玻?肽诚嘀担?是疃?!庇惺墩咝χ?/span>

为什么“有识者笑之”呢?当然是因为别人都知道,邓艾的种种做法已经是在作死了,离死不远了。

当然,司马昭这时候的第一反应是先稳住邓艾,以防止出现新的乱子。所以,在得到报告之后,一边下诏通报表扬,给邓艾戴高帽子,以安其心,一边马上给邓艾加官进爵,进封邓艾为太尉,食邑二万户,邓艾的两个儿子也封为亭侯,食邑千户。

这还不够,邓艾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离自己越来越近了,还在给司马昭出谋划策,如何威胁吴国,迫使吴国不战而降。如果说这还可以理解为他是一片忠心,没有什么私心,那么他请求司马昭封刘禅为扶风王,而且要把刘禅就放在扶风郡,刘禅的几个儿子也一起放在那里。

这时候重要的就不是邓艾怎么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的问题了,而是司马昭怎么看的问题。在司马昭看来,如此要求朝廷厚待刘禅父子,当然是在收买益州人心,又任命自己原来在陇西时的下属在益州到处任官,控制益州形势,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司马昭终于忍不住了,让监军卫?提醒邓艾,无论你功劳多大,你都不能擅自封拜除授。邓艾还表示不服,引用春秋之义,上书自辩。

《三国志魏书邓艾传》:

文王使监军卫?喻艾:“事当须报,不宜辄行。”艾重言曰:“衔命征行,奉指授之策,元恶既服;至于承制拜***,以安初附,谓合权宜。今蜀举众归命,地尽南海,东接吴会,宜早镇定。若待国命,往复道途,延引日月。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专之可也。今吴未宾;势与蜀连,不可拘常以失事机。兵法,进不求名,退不避罪,艾虽无古人之节,终不自嫌以损于国也。”锺会、胡烈、师纂等皆白艾所作悖逆,变衅以结。诏书槛车徵艾。

虽然邓艾认为自己“虽无古人之节,终不自嫌以损于国也”,但他没有搞清楚的是,这国是谁的国,你认为有利于国家,国家真正的主人可未必这么想。所以,这时候钟会也看出来司马昭对邓艾已经很不满了,认为机会来了,于是和胡烈、师纂上书,告发邓艾。朝廷就坡下驴,就下诏让把邓艾槛车囚送到洛阳去。

钟会到成都后,马上发动叛乱,很快被平定,邓艾手下士卒把邓艾从监狱里抢出来,这对邓艾来说,就更加说不清了。加上告发的时候,有邓艾最信任的大将师纂一起署名,卫?怕邓艾率领他手下的士兵造成更大的叛乱,就派邓艾曾经的部下田续率兵讨伐邓艾,在绵竹击败邓艾,邓艾和儿子邓忠一起被杀。

邓艾被杀之后,他在京城的几个儿子也都被杀死,妻子和孙子被发配西域。一直到魏晋禅代完成之后的泰始九年,司马炎才下诏,给邓艾的孙子邓朗一个郎中的官。

而按照《三国志钟会传》的记载,司马昭不但不信任邓艾,也不信任钟会,早在他们伐蜀之前,他就已经准备好两人都不活着回来的打算。

所以,钟会囚禁邓艾之后,本来还想让姜维率兵出斜谷取关中,没想到司马昭棋先一招,预先让他的心腹贾充率军一万自斜谷入汉中,占据乐城要道,司马昭自己又率十余万人,亲自到长安作为后援,准备武力消灭钟会。

至于邓艾自己,只能说,在灭蜀之后志得意满,不知谦退自保,反而志得意满,不知死活,只能说他是自作孽不可活。邓艾也不想想,如果他这时候的主公是曹操甚至是司马懿,他可能还问题不大,因为他们也不惧怕邓艾真造反,而邓艾碰到的是司马昭,司马家的权位是怎么来的,司马昭心知肚明,自然不会让邓艾把司马懿的故事再重演一遍。

司马懿发动“高平陵***”时,三千死士是从何而来,结局又如何?

今之越南即古之安南,安南古称交趾,从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一统岭南以后,安南被划入秦帝国的版图象郡之内,到968年丁部领创立?大瞿越国?为肇始,安南,这个熏染了浓厚中华色彩的国家,有过一段长达一千多年的?北属时期?。

在这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中原王朝***取过很多办法试图彻底实现安南的汉化,进而完成?宇内宇外天下一家?的构想,可惜,1000多年的尝试非但没能?融化?掉安南这块?坚冰?,反倒使得被熏陶得与中原王朝别无二致的安南小弟闹起了?分家?,最终在中原王朝苦苦挽留下,安南依旧没能投入中华大家庭,成为一个孤悬于中华文化圈边缘游走的浪子。

现今,我们对比河内与海口就会发现,两者皆在北纬20?左右,且都属于热带季风气候,相比之下,海南经过1000多年的演进,始终未曾脱离出中原王朝,为何同样的纬度和气候,安南却从中原分离了出来呢?

强悍的中原王朝搞颠了岭南、收服了海南岛,为什么偏偏却拿与广西近在咫尺的安南毫无路数?要捋清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从地理位置、管理模式和迭代换血三个角度展开来谈。

地理位置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安南的整个地理环境相对封闭。安南东北方向是广西十万大山的余脉,西北方向则是云贵高原的崇山峻岭,西面则是绵延1100多公里的长山山脉,东面更是一望无际的汪洋大海。

因此,古代中原王朝的势力要全部延伸到安南地区,那就意味着有两条路可以走,即海陆或陆路。

走海陆除了要具备过硬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士卒队伍、人员马匹一律不得晕船,否则,仗还未开打,吐得稀里哗啦的官兵哪里还有多余气力跟安南土著作战?

而更要命的在于,地处热带季风气候的安南,由于拥有者广袤的海岸线,强台风来袭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倘若中原王朝选择驾船去征服安南,不啻于投江喂鱼,元征安南和元日战争都是吃了海路的大亏。

那么,走不成海道,走陆路总行了吧?从理论上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关键的是,无论你是从广西还是云南出发,都得翻越海拔700-1000米的十万大山余脉和2000-4000米的云贵高原。

要知道,在古代安南完全算得上豺狼虎豹等野兽的出没之地,沿途也没有道路可供通行,靠的,只是双方光脚丫子,而尤其令人生畏的是,弥漫的瘴气充斥于野,保不住吸入一口要不了多久就会丢掉小命儿。

因此,就算你没被野兽吃掉,避开了瘴气的侵袭,实现了?打怪升级?侥幸抵达安南,那在这个过冲恐怕得消耗大量粮草,甚至出现大面积非战斗性减员。

故此,无论是选择陆路还是海路,想要轻松突破地理障碍的难关,对于古代的中原王朝来说,具有非常大的挑战性,而秦始皇为了荡平百越,不惜花费天价人力物力耗费三年时光才开凿出的灵渠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管理模式

很多人都知道,古代中原王朝的?手?够不着的地方称之为?化外之地?,对于这些?化为之地?,历来的中原王朝***取的办法都是?羁縻政策?。

羁就是牵牲口的绳子,縻就是牲口的笼头,?羁縻?也就是说,中原王朝凭借着军事、经济等方面的优势,对蛮荒之地的少数民族给予笼络的策略。

除了每年趁着少数民族首领进贡之际,慷慨大方地向边疆少数民族代表们馈赠价值不菲的财货,更为重要的是,中原王朝往往会使出惯用的两招从政治上对各族首领加以笼络。

第一招便是封官许愿,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世袭。这样做的好处是当地少数民族头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土著上层不出问题,底下自然也不会闹出什么动静来。

第二招就是?改土归流?,所谓的?改土归流?就是剥夺土著头目的权益,土著头人不再负责掌管本民族的事务,朝廷会派出官员直接统辖一个地方的治安、司法等乃至方方面面的工作。

古代中原王朝用羁縻政策换来的更多的是异域蛮族对中央***的臣服,其实,从本质来看,?羁縻政策?说明白点,就相当于?大哥?收了几个?小弟?,?小弟?只要围着?大哥?转就行。

但如果弱弱问一句:?大哥?要是变成了穷光蛋,?小弟?还做跟班吗?

当然不会!

羁縻政策?的最大缺陷莫过于管理的松散,它并非是中原王朝对地方郡县强有力的掌控,而是以笼络为前提牵引起来的松散联盟。

有福大家同享,有难你就自个儿去承担!

而实际上,中原王朝对安南的管理在很长时间里实施的都是?羁縻政策?,尽管中原王朝也曾在安南开府设衙,并派驻?流官?管理安南,但长久的?羁縻政策?也使得安南本土的土著豪强势力急剧抬头,到了五代十国时期,藩镇割据的局面,更是加剧了这种现象的猖獗,此后,安南出现了曲氏、吴氏、权氏、丁氏等一批批安南本土世家大族,这些世家大族的存在又使得安南的离心力进一步加强。

迭代换血

安南能够在经历了长达1000多年的?北属时期?依旧始终不忘痴痴念想的?独立?,根本性的原因除了上述讲到的地理位置和管理模式等客观因素,最重要的还是在于迭代换血问题。

何谓?迭代换血??君不见当年俄罗斯收回克里米亚的轶事?克里米亚原本属于鞑靼人的家园,苏联时期给克里米亚半岛上的鞑靼人来了个?大换血?,原住居民鞑靼人瞬间变成了俄罗斯人,岛上公民一投票,十拿九稳并入俄罗斯,这也就是?大换血?得来的好处。

当然,我们不提倡俄式?大换血?,提倡的是文明水融的逐渐演进,譬如,当年秦始皇发起秦征百越之战后,为了解决百越地区脱离秦帝国的后患,秦始皇从中原一次性迁移50万人口至岭南,最终顺利实现了对两广大地的同化,足见我们老祖宗?迭代换血?招数远比俄式的?换血?更为文明。

而***取?迭代换血?解决安南独立的问题,就必须得要一个平和的***做后盾,在这方面可以仿效明朝沐氏子孙世镇云南的做法。

沐英是朱元璋义子,洪武十六年,朱元璋下诏令蓝玉、傅友德班师回朝,而独留沐英镇守云南。云南地区虽然历经数千年发展,可到了明朝初期依然是个非常落后的蛮荒之地,少数民族更是多如牛毛,至今云南都是全国民族成分最为复杂的省份。

明朝通过让沐氏家族镇守云南之地270多年,云南的沐氏家族的开发下也逐渐融合到了中原王朝的怀抱中,这种不用?流官?,而用一镇藩王治理的模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一定程度上杜绝部分贪墨凶残?流官?的出现,同时,在朝廷的监视之下,藩王们也不敢胡作非为,藩王镇守制度的稳定性也确保了一地的平安。

因此,综上所述,古代中原王朝从未真正征服过安南既有地理位置和管理模式等问题,也有?迭代换血?和藩王镇守制度的缺失。

倘若***取?迭代换血?和藩王镇守这两个招数,安南即便有心独立也是无可奈何。

北宋重臣洪皓是个怎样的人?洪皓生平简介

高平陵***是一个转折点,是司马懿隐忍多年的全力一击,也是最后一击,从此之后曹魏江山就改姓司马了,那他发动***的关键力量三千死士从哪来的呢,答案很简单:自己花钱养的。

古时候每个朝代都有豢养死士这种说法,一般都是帝王养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不用说让人给你卖命,所以***养着这些人以备后患,因为他们是高度忠诚的,没有思想,仿佛就是个只会打架的尸体,按照主人的吩咐完成任务,如果完不成,***吧!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电视里那些一被抓住就吞药自尽的勇士,他们就是死士。

那司马懿是怎么在曹家眼皮子底下豢养自己的力量的呢,毕竟那时候豢养死士是死罪,司马懿也一直装疯装病的不让人看出他的野心,据史料上记载应该是司马懿的儿子们养的,儿子司马昭和司马师都是个人物,上阵父子兵,司马家族在军队里也有不少崇拜者,愿意为司马家族做敢死队,所以他们就暗地里汇集了这些人,安排在暗处训练,所以才能在发动***的时候,三千死士突然出现,迅速占领洛阳,曹爽看到这场面,反抗都不想反抗,只能乖乖投降。

死士们除了去战斗,其余时间都是见不得光的,他们不像正规军队,可以大大方方走在阳光下,那这三千人后来怎样了呢,被司马懿灭口了吗,我估计不会,好不容易养出来的精锐部队,估计还是安排在隐秘之处,等待继续为司马家族效力的机会吧!

党员干部哪些事情干不得

洪皓是北宋著名爱国重臣,他的一生基本是在宋朝最为艰难的时期度过的。洪皓仪表堂堂、文***出众,27岁便中进士开启了自己的仕途之路。从北宋过度到南宋,洪皓出使金国,却被扣押了15年,但依然不失气节,最后平安归来,后人将他称为宋朝的苏武。当时国内内忧外患严重,洪皓也曾遭到奸臣迫害,那这次就为大家讲讲洪皓的事迹以及他的为人,想了解的朋友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愿以一身换十万人命

洪皓的父亲洪彦先仅是个六品官员,没啥权势。他依靠自己的努力,二十七岁时考中了进士。由于他年少负奇节,慷慨有经略四方之志,在新科进士中颇负盛名,宋徽宗亲信“六贼”中的王黼和朱勔都想召他当女婿,他极力推辞。因此他官运不通,在此后的十多年中,只担任过主簿、司录等芝麻官儿。

但他“位卑未敢忘忧国”,即使担当很大风险,也在所不惜。洪皓考中进士后出任海宁县主簿,摄(代行)县令事。当时县里税捐繁多,农民负担沉重,他一上任就把按人头纳税改为按财力纳税,每一百贯纳绢一匹。这一举措的实行,使富户纳绢增加,贫困户纳绢相对减少。他同时豁免了全县4800户贫穷人家的捐税,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宣和六年(1124年),洪皓任秀州司录,是年秋季秀州闹洪灾,十分之九的田地被淹,灾民断粮。他腾出自己的居所让灾民避难,把官仓粟米减价售给灾民。仓米很快发售一空。当时秀州是进贡***粮食的转运地,浙东贡米此时正好经过此地。洪皓向知州提议不转运,截留下来赈济灾民。知州吓得直摇头拒绝,因为截留皇粮按宋朝法律当斩。洪皓大义凛然地说:要杀就杀我,我愿用自己一身来换十万条人命。深受感动的知州同意了洪皓的建议。老百姓感恩戴德,尊称洪皓为“洪佛子”。

朝廷大臣王孝竭奉旨勘察灾情。秀州属重灾区,王孝竭却见当地社会秩序井然,百业正常开展,不像其他地方那样混乱不堪,经打听得知是洪皓舍命所为,立即肃然起敬,不仅没追究其截留纲米之罪责,反而向朝廷举荐他升任徽猷阁侍制。

洪灾发生后不久,秀州的军队发生兵变,四处抢掠民众。但兵变士兵经过洪皓家门时,都相互提醒,这是“洪佛子”的家,不能去干对不起他的事。

(二)出使金国被拘15年

1129年洪皓被朝廷任命为使臣出使金国和谈。洪皓出使前专门回了趟家,与三个年幼的儿子告别。虽然他深知此次出行的命运难卜,但仍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当时处于强势地位的金国,根本没有把弱势对手南宋放在眼里,金主不仅拒绝和谈,还把当使者的洪皓扣留,要他为金国扶持的伪齐国服务。洪皓严加拒绝,金主大怒喝令推出去斩首。洪皓朗声说到:就是下油锅也不怕!后来深受感动的一个金国贵族为他求情,金主才放过了他。

金主早就打听清楚了洪皓的学识和才能,接着给洪皓封官许愿,要他为金国做事。洪皓再次严加拒绝。于是金主不许他回国,不许他与家人通信,也不许他和滞留在当地的***联系,把他送到一个叫冷山的偏辟地方软禁起来,最为严重的是,金主不给他提供生活费用,使其生活陷入了困境。

洪皓在冷山穿着粗布烂衣裳,常用野菜充饥,还要自己动手上山砍柴。隆冬时节,大雪封山无法去砍柴,只好四处拾取牛粪和马粪来取暖做饭。他与当地的普通女***一样,过着含辛茹苦的生活,金国朝廷大臣完颜希尹要他教自己的儿子学习。他就趁教授完颜希尹儿子读书的机会,主动教授普通群众的子弟读书。洪皓没有钱买纸,就学习女***利用桦树皮的丰富经验,同当地人一起上山,剥下不少洁白柔软的桦树皮,然后晒干当纸用。他靠着自己的记忆,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等抄写在桦树皮上。他风趣地称这些手抄树皮书为“桦叶四书”。

后来在蒙古崛起的大背景下,宋金两国关系有所缓和。那年他听说被掳的皇大后归国将路过此地,他决定不顾金人的禁令冒死去朝见皇太后。几天后他来到皇太后的住所。皇太后很快接见了他。

按当时宋朝的规矩,皇太后和后宫嫔妃与外臣交谈,中间必须隔道帘子,否则就是违反礼仪的行为。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皇太后叫人把帘子卷起来,与洪皓面对面谈话。能够享受这种礼遇的,整个宋朝只有洪皓一人。

洪皓回答了皇太后提出的各种问题,再三感谢皇太后的恩遇,但只字不提自己这些年来的艰辛。

皇太后回国后,在她的坚持下,朝廷想法通过外交渠道接回来了离国15年的洪皓。

(三)不与奸臣合污受迫害

洪皓是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人。他会见秦桧时,提出了当时在用人和建造房屋方面出现的问题。作为当朝宰相秦桧,对此当然有不小的责任。秦桧心中很不愉快,便通过洪皓的儿子洪适给其传话,要他以后说话的调子不能太高,高了令人刺耳,应该像编钟中的黄钟、大吕二钟一样,其音低沉,却很洪亮,可以传到很远的地方。秦桧接着在洪皓的任职上做手脚,任命他担任徽猷阁直学士、提举万寿观、兼权直学士院。前两项是只领俸禄无事可做的闲职,后一项稍有秘书顾问性质,但仅是暂时代理。

尽管如此,洪皓还是以国事为重,直言不讳,提出了许多与秦桧相左的意见。洪皓久处北方,知道不少秦桧原在北方的底细,例如秦桧曾随宗翰围攻楚州,起草过劝降的檄文。秦桧回朝后,一直隐瞒此事不让人知。洪皓曾听当时随军的室捻谈过,现在看了秦桧的种种表现,有一次便故意对秦桧说:“还记得室捻这个人吗?我回国时,他托我向你问好。”秦桧听后脸色一下变得通红,再也忍不住了。

秦桧在时任皇帝宋高宗面前竭力污蔑洪皓。宋高宗信以为真,就将回国不到一个月、任职没几天的洪皓贬黜,出知饶州。

洪皓出知饶州还不到一年,又发生了“白锷案”,白锷因斥责秦桧被罢官,曾被他赞扬过的洪皓也受到株连,很快被罢官回家,只领提举江州太平观的生活费。

洪皓的家在鄱阳,鄱阳是饶州的首县。新任的知州王洋十分仰慕洪皓,为其修舍,解决生活方面的某些困难,又被秦桧一伙抓住把柄,进一步遭到厄运,贬往英州安置,“责授”团练副使,英州位于岭南,远离中原,社会经济十分落后,常常作为充军的蛮荒之地。洪皓这时已是近六十岁的老人,竟然不容于在朝中执政的当权派,屡遭迫害,强制离开家乡去接受惩罚。

洪皓在英州,仍然未能免遭迫害。负责监管的中官倪詧,是个惯于捏造事实、讨好上司的小人,派人暗中监视洪皓的行动,由于寻不到具体证据,有天找个机会把洪皓的家佣抓来逼供,编案。幸好倪詧得急病死去.此事没上报,方才不了了之。

直到绍兴二十五年六月,奸相秦桧病入膏肓,社会舆论才稍有开放,过去被秦桧处理的一些冤***错案,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洪皓这个被无辜流放蛮荒长达九年的有功之臣,终于得到朝廷宽恕,量予内迁。

洪皓接到内迁的诏令时,已是六十八岁的老翁,经受九年监管生活的折磨,身体极其虚弱,要走完这一千多里路,真是谈何容易?约走了一百五十里,勉强到达韶关;再走二百里,到达南雄后便实在走不动了。病困旅途,缺医少药,洪皓不久与世长辞。

(四)补白

洪皓身后恢复了官职,享受到了应得的哀荣,谥号忠宣。他工于诗词,有《鄱阳集》、《松漠纪闻》传世,代表作有《点朱唇》、《木兰花慢》、《临江仙》和《江梅引》等。

据史载,洪皓的三个儿子洪适、洪遵和洪迈,都很会读书,有过目成诵的能力,均考中进士。宋高宗曾夸奖:“父在远方,子能自立,此忠义报也。”

在洪皓的众多后裔中,知名人物有:

洪承畴,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进士,累官至陕西布政使参政,崇祯时官至兵部尚书、蓟辽总督,松山战败当俘虏后降清。

洪秀全,太平天国运动的主要***。

作者简介赵心放,笔名赵式,重庆市南岸区作家协会会员,黄桷文学社副社长。

许愿的意思

1.不准组织或参加违反政治纪律的***活动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不准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论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3.不准携带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从国(境)外携带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4.禁止组织或参加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5.不准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6.严禁组织和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者分裂党的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或者***处分。

7.禁止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非法情报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处分。

8.严禁投敌叛变或向敌人自首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敌叛变的,给予***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处分。

9.不准申请政治避难、叛逃和在国(境)外发表言论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或者***处分。

10.不准策划组织参加破坏民族关系的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1.不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2.不准编造和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不准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利益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4.禁止偷越国(边)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的,给予***处分。

15.不准违规发展党员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取弄虚作***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16.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17.不准拒不执行上级决定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18.不准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19.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20.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01〕9号)要求,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跑官要官”、搞贿选的,要依纪从严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不准拒不服从组织的工作调配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不准在人事招录考试晋级等工作中***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23.不准违反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的规定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4.不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取酬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5.不准国企***违反规定在下属企业***

《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国有企业***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的,擅自领取***工资或者其他报酬。

26.不准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7.不得违反出国(境)的纪律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8.不准在国(境)处出走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29.不准瞒报个人收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中办发〔1995〕8号)第二条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下同)领导干部须依照本规定申报收入。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适用本规定。

30.不准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第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31.不准侵犯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32.不准侵犯申辩权、辩护权、申诉权、作证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不准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34.禁止拉票贿选

中纪委、中组部在2007年12月28日联合召开的《严明换届纪律做好选举工作的***会议》(新华社北京2008年1月3日电)上,针对选举工作明确提出了“十个严禁”的要求:第一,严禁***取打电话、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第二,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第三,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第四,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第五,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第六,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第七,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第八,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第九,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利。第十,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干。

35.不准违规招标投标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36.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招标,或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邀请招标,以及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规避招标;

(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操纵或者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擅自变更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

(四)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

(五)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

37.不准干预和插手纪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对应当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用划拨方式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及***用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或者使用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确定用地者等手段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二)操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申请人的确定或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或者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其他不具备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条件,而为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五)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行为。

38.不准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

《***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允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

(二)对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为其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其交付使用;

(四)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行为。

39.禁止***取不正当手段在股票、证券交易中谋利

《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号,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十二号)第五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40.不准违规使用公款

廉政准则第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1.禁止开具虚***公款报销

***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3〕1号)要求:

(一)坚决杜绝开具虚***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生活用品等物品时,以“办公用品”的名目开具虚***用公款报销;禁止通过这种手段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甚至***公款。已经发生的,要立即予以纠正。

(二)经贸(商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的使用,要求商业企业开具的***必须内容真实。要开展严格***管理的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开具虚***的***违法行为。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凭证。尤其对办公用品的***购、报销,要严格履行程序,杜绝***公济私甚至侵占、***等现象。

42.不准在辞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3.不准国企***违规消费

《国有企业***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国有企业***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

(三)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四)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五)使用***,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44.不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45.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廉政准则第一条(一)项规,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46.不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或者***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47.禁止***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

48.禁止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和罚没财物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9.禁止受贿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50.禁止变相受贿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许愿的意思是:一是迷信的人对神佛有所祈求,许下某种酬谢。二是事前答应对方将来给以某种好处。

一、具体解释

1、对神佛有所祈求,许下某种酬谢。如明代陈荩《修慝馀编》:“凡人疾病时,勿要轻信鬼神,出动许愿,听巫祷祀。”。

2、借指事前答应对方将来给以某种好处。如冰心《寄小读者》十三:“我素不轻许愿,无端破了一回例,遗我以日夜耿耿的心。”。

二、许愿造句

1、为了笼络人心,他还妄图用请客送礼、封官许愿等办法掩盖他***受贿的事实。

2、靠封官许愿,吃吃喝喝,能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吗?

3、我们必须坚决纠正封官许愿的不正之风。

4、除了严刑拷打之外,敌人有时也会用封官许愿的手段引诱革命者投降叛变。

5、圣诞老人同雪花一起飘下来,陪我和我爱的人一同许愿,度过这个圣诞节。

6、而现在我就跪在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你。最后一次为你虑诚,最后一次向佛祖许愿希望保你在另一个世界亚安喜乐。

7、满希望的许愿球,不断追逐着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