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溺叔援手的典故是什么_嫂溺援以手,权也

tamoadmin 成语分类 2024-06-22 0
  1. 求“叔援嫂溺”的解释
  2. 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什么意思
  3. 李东阳的轶事典故
  4. 叔叔的叔的成语
  5. 关于孟子与“救”的哲学
  6. 古人常说“男女授受不亲”,其实后面一句才是精华,却少有人知
  7. 古人说“男女授受不亲”,下半句却十人九不知,说得有道理吗?
  8. “男女授受不亲,经也;嫂溺缘之于手,权也”是什么意思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孟子

此语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另外,《礼记·曲礼上》也有同样说法:“男女……不亲授。”疏曰:“不亲授者,男女有物,不亲相授也。《内则》云: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其相授则女授以篚,无篚则皆坐奠之后取之。”

授:给予;受:接受。旧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

嫂溺叔援手的典故是什么_嫂溺援以手,权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解释 :交:交情。贤者之间的交情,平淡如水,不尚虚华。

出处 :《庄子·山木》:“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 《庄子·山木》:“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

唐贞观年间,薛仁贵尚未得志之前,与妻子住在一个破窑洞中,衣食无着落,全靠王茂生夫妇经常接济。后来,薛仁贵参军,在跟随唐太宗李世民御驾东征时,因薛仁贵平辽功劳特别大,被封为“平辽王”。一登龙门,身价百倍,前来王府送礼祝贺的文武大臣络绎不绝,可都被薛仁贵婉言谢绝了。他惟一收下的是普通老百姓王茂生送来的“美酒两坛”。一打开酒坛,负责启封的执事官吓得面如土色,因为坛中装的不是美酒而是清水!“启禀王爷,此人如此大胆戏弄王爷,请王爷重重地惩罚他!”岂料薛仁贵听了,不但没有生气,而且命令执事官取来大碗,当众饮下三大碗王茂生送来的清水。在场的文武百官不解其意,薛仁贵喝完三大碗清水之后说:“我过去落难时,全靠王兄弟夫妇经常资助,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今天的荣华富贵。如今我美酒不沾,厚礼不收,却偏偏要收下王兄弟送来的清水,因为我知道王兄弟贫寒,送清水也是王兄的一番美意,这就叫君子之交淡如水。”此后,薛仁贵与王茂生一家关系甚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佳话也就流传了下来。

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君子之交是心与心的交流,是一种与天地共存的默契,如丝缕般交织在一起。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求“叔援嫂溺”的解释

成语名称: 以叔援嫂 yǐ shū yuán sǎo

欢迎您访问本页,本页的主要内容为解释成语以叔援嫂的出处和来源,以及回答以叔援嫂的意思是什么,其中包含英语翻译和造句,同时提供了百度百科和SOSO百科的链接地址,为您全方位的诠释以叔援嫂成语。如果本页找不到内容,在页尾点击回百度搜索。

[成语解释] 《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后以“以叔援嫂”谓权宜行事。

百科解释如下:

成语 以叔援嫂

发音 yǐ shū yuán sǎo

 解释 指权宜行事。

 出处 《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示例 春桃若肯改妆一战,管倩取唾手魁名……此正教做~,因急行权。 ★明·徐渭《女状元》第一出

百度百科地址:baike.baidu***/view/***613.htm

SOSO百科地址:baike.soso***/v302088.htm

百度搜索:《 点击此处 》

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什么意思

基本解释

谓嫂溺于水,小叔可亲手援救。古礼谓“男女授受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可破例不避嫌疑。语出《孟子·离娄上》:“﹝

淳于髡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徐渭

《雌木兰》第二出:“论男女席不沾……我替爷呵,似叔援嫂溺难辤手。”

李东阳的轶事典故

意思是:天下百姓都淹入水中,要想救援,就要有一定的方法。嫂嫂淹入水中,只是伸出一只手去救。

出处:《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七节》

原文: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译文:

孟子说:“天下百姓都淹入水中,要想救援,就要有一定的方法。嫂嫂淹入水中,只是伸出一只手去救。你想让我用一只手去救援天下百姓吗?”

扩展资料:

赏析:

《孟子》的语言明白晓畅,平实浅近,同时又精炼准确。作为散文,《孟子》长于论辩,更具艺术的表现力,具有文学散文的性质。其中的论辩文,巧妙的运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孟子得心应手地运用类比推理,往往是欲擒故纵,反复诘难,迂回曲折的把对方引入自己预设的结论中,如《梁惠王下》。

气势浩然是《孟子》散文的重要风格特征。这种风格源于孟子人格修养的力量。具有这种浩然之气的人,能够在精神上压倒对方,能够做到藐视政治权势,鄙夷物质贪欲,气概非凡,刚正不阿,无私无畏。《孟子》中大量使用排偶句、叠句等修辞手法。来增强文章的气势,使文气磅礴,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

叔叔的叔的成语

李东阳的轶事典故:

李东阳四岁时被举荐为神童,父亲带他觐见景泰帝,李东阳因人小脚短,跨不过门槛。景泰帝见此情景,便脱口出了上联:“神童脚短。”

东阳应声对下联:“天子门高”。景泰帝高兴地将他抱坐膝盖上,见其父亲还站立在一旁,又出上联:“子坐父立,礼乎?”李东阳答道:“嫂溺叔援,权也。”

李东阳和程敏政同时作为神童,被景泰帝召见入宫殿。据说景泰帝正在吃螃蟹,便以此出上联:“螃蟹浑身甲胄。”程敏政应声对道:“凤凰遍体文章。”李东阳从容答道:“蜘蛛满腹经纶。”皇帝说:“这个孩子将来会当宰相。”殿试后第三天,李东阳中了第三名神童。

扩展资料:

正德元年(1506年)十月的一天,内阁首辅李东阳与刘健、谢迁三人一起上疏乞求退休。但是武宗皇帝批准刘、谢二人离职,却独留李东阳。接下来,他要一个人面对宦官刘瑾。他并非没有力争,他前后打报告20多次要求退休,无奈皇帝不批。

逃避的原因很简单,朝廷中宦官专权,武宗信任刘瑾等8个宦官,形成太监集团刘党,他们分据要津、矫旨妄为、迫害忠臣、贪赃枉法,朝政日坏。刘健、谢迁二人辞职,就是前不久他们三人谋划铲除阉党失败的结果。

刘、谢去后,刘瑾等人更加肆无忌惮,朝中正直之士都秉承正邪不两立的态度,要么选择离开,要么被刘瑾放逐。刘瑾的亲信纷纷跻身高位,李东阳既要防范刘瑾等人随时找茬子迫害,又要承受士林对他的舆论巨压。

是的,别人可以离开,但他不可以,一则因为他是“旧臣”,帝后都不愿意让他抽身离去;二则因为他是托孤之臣,既受先帝之恩,又有武帝信任,是众望所归,“海内名士,多出其门”,连刘瑾对他都有所忌惮。

他当然明白,官场逆淘汰现象已存在千年历史了,劣质淘汰优秀,小人淘汰君子,平庸淘汰杰出。但他早在读《唐书》读到武后篡位,狄仁杰和褚遂良***取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时写道:“狄仁杰事高于褚遂良,死天下之事,不若成天下之事。”

既然逃避不了,干脆以一身当之,与国家同休戚、共命运。李东阳一边和刘瑾等人周旋,虚与委蛇,沉着应对,一边力挽时弊,保护朝中部分没有被驱逐的“良币”,为国家保存一点元气。

人民网-李东阳:明代官场逆淘汰中的孤臣

关于孟子与“救”的哲学

伯仲叔季 兄弟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是最小的

嫂溺叔援 语出《孟子·离娄上》:“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后以“嫂溺叔援”喻视实际情况而变通做法。

叔度陂湖 《后汉书·黄宪传》:“叔度汪汪若千顷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浊,不可量也。”叔度,黄宪字。后以喻人度量宽大。

以叔援嫂 《孟子·离娄上》:“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后以“以叔援嫂”谓权宜行事。

古人常说“男女授受不亲”,其实后面一句才是精华,却少有人知

 孟子通过三个 故事 ?救小孩、救嫂子、救父亲,以及两种分析?救天下、救自己,阐释并敞开了?救?的哲学。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 文章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将入于井:要不要救小孩?

 第一个故事的原文是: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3?6)

 ***如有个小孩即将掉进井里,你会不会救他?孟子认为:任何人略加思考甚至不用思考,就会做出肯定要救的决定。有人认为他不会救吗?他有这个想法,是现场就有,还是事后才有呢?如果是事后的想法,这好理解。如果是现场的想法,那就背离了孟子对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规定。

 救小孩的现场情境是:刚一看到小孩即将掉到井里,我马上就会去救;我救他的那一瞬间,脑子里没有想过任何东西,就是不***思索、义无反顾。直到把小孩救起来了,孟子开始追问我在那个瞬间为什么要救小孩。他不是用肯定的方式说的,而是用否定的方式说的。

 孟子说:我之所以要救小孩,与三种情形毫不相干。第一种情形是小孩的父母有钱有势。我救了小孩,就可以与小孩的父母认识。他们为了感恩,以后就会帮我。第二种情形是我想在地方上搏个好名声。我平时为人不怎么样,但现在救了小孩,地方上的人会认为我还不错。第三种情形是小孩的哭声很难听,我讨厌小孩哭,才去救他。孟子认为,我在那个瞬间救小孩,一不是为了结识小孩的父母,二不是为了在乡亲们那里有个好名声,三不是因为厌恶小孩的哭声。这三个理由都被否定了,再有更多类似的理由同样会被否定。

 我在那个瞬间救小孩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孟子说:最根本、最形上的理由,在于你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看到别人陷入困境,就忍不住想帮助别人摆脱困境;看到别人受苦受难,就忍不住想帮助别人摆脱苦难。我也会像别人那样陷入困境、受苦受难,所以,别人的困境、苦难其实就是我自己的困境、苦难。将心比心,我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别人同样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我们每个人都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因为我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所以,我会不***思索、义无反顾地救小孩。因为我们都有恻隐、同情的不忍人之心,所以,我们都会不***思索、义无反顾地救小孩。

 先秦两汉时期,思想家以善、恶为关键词,形成三种关于人性的观点:第一种是孟子提出的性善论。小孩即将掉到井里,我会不***思索、义无反顾地去救他,所以人性是善的。换句话说,孟子用救小孩的故事,推出并证明了性善论。第二种是荀子提出的性恶论。与孟子针锋相对,荀子认为人性不是善的,而是恶的。第三种是汉代一些思想家提出的人性善恶混的观点,它是在综合孟、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后两种观点举不出救小孩那样直逼人心、当下证成的事例,性善论是中国传统人性论的主流。

 以前,小孩子读的《三字经》,开头就说?人之初,性本善?,是说人一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有人重新打了一下标点,变成?人之初,性,本善?。意思是说:对于小伙子、大姑娘来说,是多么美好的事情。这个解释也有道理,它补充了我们的哲学应当思考的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如果只是把人性归结为道德、形上的东西,那肯定是片面的。把人性分为形上、形下两个方面,它才是完整的[③]。如果从抽象与具体加在一块的角度来看人性,我们的绝大部分时间难道不是与具体的东西打交道吗?一天当中,究竟唯心的时候多,还是唯物的时候多呢?你在唯物的时候是否也在唯心,你在唯心的时候是否也在唯物呢?这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但是,看看现实生活,不救小孩的事情有很多。举个例子,就是2011年10月13日发生在佛山的小悦悦***。那天晚上,两岁的小悦悦(本名王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七分钟内有18个人经过那里,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捡垃圾的老人陈贤妹看到了,她把小悦悦送到了医院。尽管小悦悦的生命最终没有抢救过来,但陈贤妹的所作所为足以促使我们这个时***出深刻的反省

 我一直在思考:我们今天这个时代,真正的良知与最温馨、最感人的道德,到底存在在哪些人身上?最近?打老虎?,媒体统计出不少贪官是有博士学位的。问题来了:知识、权力与道德是不是一回事?你有知识,难道你就有道德吗?你有权力,难道你就是精神导师吗?知识、权力与道德是相得益彰的关系吗?说句心里话,老百姓希望你知识越多、权力越大,随之而来的是道德修养越高,为社会服务的意识越强。

 许多关键时刻,恰恰是那些 文化 水平不高甚至没有文化的人,体现出人类最大的博爱、人之为人的最高道德境界。比如小悦悦***当中,难道18个路人有比陈贤妹的文化水平更低的吗?我没有做过调查,但我觉得他们的文化水平肯定都比陈贤妹高。他们一个个视而不见、漠然而去,只有陈贤妹救了小悦悦。所以,我读陈贤妹的 事迹 ,既觉得感人,更觉得悲哀。

 同样是讲救人,我们再看一看2006年11月20日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人们最初知道的案情是:有个老太太等候公共汽车,人来人往,被人撞倒。年轻人彭宇见状,把她扶了起来。结果,老太太说你这个小伙子不是来扶我,是你把我撞成骨折的。***让彭宇赔了老太太一部分医疗费。彭宇觉得很委屈:为什么做了好事,反而惹上官司,还赔了钱呢?谁以后还敢做好事呢?2012年1月,案情惊天逆转,说彭宇不是见义勇为,而是确实撞伤了老太太。

 彭宇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不讨论。但是,由这个案子引发的社会后果是:我们走在路上,一看到有老人,就会尽量躲远一些。为什么呢?说不定老人一下子摔倒了,然后他说是你撞倒的。甚而至于,真的有人跌倒在地,即使只是举手之劳,现在也没有几个人敢去施救。这难道不是彭宇案带来的最恶劣的社会影响吗?俄罗斯***《罪与罚》里面有个放***的老太婆,后来被人杀死了。之后,罪犯紧张而激动地说:?我杀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原则!?[④]因为她放***,所以我要杀死她;我这不是在杀某一个人,而是在消灭放***的原则。彭宇案同样不是一个老太太与一个年轻人之间的事,它实际上把我们以前看到别人有难、就去帮一把的好传统彻底颠覆了。

 在孟子讲的这个故事里,小孩没有名字,没有性别,我们用?他?表述,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与小孩未必有太密切的关系,甚至就是陌生人;把他救起来后,我与他极有可能不再发生别的关系。简单地说,这个小孩是抽象的人,是尚未展开的人;把他救起来的人则是具体的人,正在社会化的人,就是你、我、他这样的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会遇到比救小孩更复杂的事,所以,孟子?救?的哲学还得继续讲下来。

 授受不亲:要不要救嫂子?

 第二个故事的原文是: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7?17)

 中国古代社会规定男女授受不亲:小叔子不能与大嫂有身体上的任何接触,否则就是违礼。有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这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规定吗?孟子说:?是的。?那人又问:?***设大嫂掉进了水里,生命危在旦夕,小叔子该不该救她呢?孟子说:?小叔子肯定得救大嫂。如果不救,小叔子就是豺狼,就是禽兽。只有救了大嫂,小叔子的内心才会安宁。?大嫂掉进水里了,她的生命马上就会被无情的水流吞噬,你难道不去救她吗?小叔子说:我一定不能死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定,我一定要救嫂子。

 这个故事的意义在哪里呢?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规定,这些规定的制订肯定有自身的合理性,但你能说它们全部具有合理性吗?一条规定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某个具体情况下是合理的,但你能说它在所有地方、所有时间、所有情况下都是合理的吗?并不是这样的。有些规定只在特定条件下是合理的。一旦超出特定的条件,它就会变得不合理。打个比方:不同的脚穿不同的鞋子,绝不能削足适履;同样,如果活生生的、崭新的现实出现了,我们就不能死守旧的规定,而是要创造性地把旧的规定打破。

 嫂子掉进水里,要不要救她?必须救她!在旧的规定与新的现实产生矛盾的情形下,我们要讲的最大原则是生命第一、人性第一的原则。***如旧的规定妨害了我们对于生命的爱,对于生命的尊重,它肯定就是错误的,这一时刻我们必须违背这条规定、超越这条规定。在生命第一、人性第一的前提下,所有的规定,哪怕是圣旨,我们都可以违背它、超越它。

 一条规定在大多数场合下是合理的,只在个别场合下是不合理的。前者要求人们守经,后者要求人们行权[⑤]。在孟子眼里,如果不是嫂子掉进水里,小叔子平时是必须恪守男女授受不亲的。所以,男女授受不亲始终是中国古代社会基本的***道德规定。

 讲个有名的故事?海瑞杀女。海瑞(1514?1587)是明朝的大清官,他有个五岁的女儿。有一天,海瑞看到女儿正在吃糕饼,就问糕饼是哪里来的。女儿说是家里的小奴仆给的。海瑞十分气愤地说:?男女授受不亲!你是女孩子,怎么能从仆手里拿糕饼吃呢?***如你还要做我的女儿,你就不要吃饭了,你就饿死吧!?女儿果然不吃饭了,七天后活活被饿死[⑥]。

 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这个传统能够一直维持下来?只有嫂子掉进水里的时候,你才可以违背这条规定,其他情况下你还得遵守它。我们这里不谈男女授受不亲这类具体的规定以及它的时代局限性,就讲规定本身。规定要不要遵守呢?任何规定一旦被确立,就已显示它是有合理性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们无论作为父亲、儿子,还是作为领导、部下,都应当自觉地遵守特定角色下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守国法、讲家规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只有特殊情况下,我们才可以灵活地对原则、规定进行变更。已经确立起来的规定,可以帮助我们解决大部分问题;但对于有些突发性问题,没有规定能够帮我们,我们只能依据生命第一、人性第一的原则当机立断

 嫂子掉进水里这类事,你遇到过吗?比如你老婆问你:你妈与我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同样是至亲至爱之人,老婆、老妈都掉进水里了,先救哪一个?有人俏皮地说:***如由老婆提出这个问题,表明她的素质根本不适合做人家的媳妇;***如由男人提出这个问题,那它根本就不是男人应该提的问题。所以,先要救母亲,因为母亲是天下最伟大的人;至于老婆,等儿子去救,不就可以了吗?

 老婆、老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哪一个,谁能给出标准答案?有人说:?我肯定会救的,但究竟先救哪一个,要看当时的感觉。人的感觉是一刹那、几秒钟的事,当时的行动和行动之前的感觉是最重要的。?这一理解相当符合孟子的精神。生死关头,人性本善,那一瞬间的感觉就是生命第一、人性第一的不忍人之心。根源于这一片刻闪亮起来的不忍人之心,小叔子冲破规定的桎梏,不***思索、义无反顾地救了嫂子。虽然救老妈还是救老婆让人更为棘手,但只要你不***思索、义无反顾,无论先把谁救起,都是不忍人之心的体现。

 瞽瞍:要不要救父亲?

 第三个故事的原文是: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13?35)

 这个故事讲舜为什么要救父亲瞽瞍。即将掉到井里的小孩与我可能是陌生人,大嫂应该与我没有血缘关系,父亲与我是有血缘关系的。从小孩、大嫂到父亲,他们与我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舜是圣人,瞽瞍是恶人。从救小孩、救嫂子到救父亲,故事的情节越来越复杂。

 有人问:?舜做天子,皋陶做法官。如果瞽瞍杀了人,皋陶该怎么办?意思是说:***如天子的父亲杀了人,法官该怎么办?孟子说:?法官得把他抓起来。?那人又问:?法官抓起来后,天子该怎么办?孟子说:?那就不做天子了,把天子之位当作破鞋一样扔掉。然后,从监狱里偷偷救出父亲,一起逃到海边,快快乐乐生活一辈子,把做过天子的事忘个一干二净。?

 舜的家庭主要成员有父亲瞽瞍、继母、同父异母的弟弟。父亲极其顽固,继母不近人情,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坏。他们对舜都不好,想方设法置舜于死地。回到古代,一个人为什么能够成为圣人?标准很多,有一条绝对不能违背,那就是尽孝道、做孝子。舜生活在恶劣的家庭环境中,却竭尽为子之道,千方百计让顽固不化的父亲以及继母、弟弟过得好好的。舜是大孝子,是大圣人。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杀了人,舜该怎么办?舜是大孝子,又是天子,这是两个会打架的角色。从天子的角色看,舜不能阻止法官把父亲抓进牢里。接下来,走司法程序,一命偿一命。这是舜作为大孝子绝不能接受的结果。所以,从大孝子的角色看,舜不做天子了,成了劫狱犯,他把父亲从牢里救了出来,父子两人逃到海边住了下来。

 舜窃负而逃是历史上的经 典故 事。为了救父亲,舜连天子之位都不要了,一般人做得到吗?在天子之位与大孝子之间,舜为什么抛弃天子之位,要做大孝子呢?父亲杀了人,法官抓起来了,而舜劫狱,这不是在与法律对着干吗?礼与法有矛盾,这是事实;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才能既问心无愧、又于理不亏呢?孟子设计的方案不是搞调和、折中,而是让舜破坏既定的法律,以礼抗法,做了劫狱犯角色下的大孝子、大孝子角色下的劫狱犯。孟子的方案对不对呢?

 礼法关系是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关系。一般认为道德是内在的要求,法律是外在的要求。这种看法的实质是道德与法律从外面来看我们。我怎么从自身、从里面看道德与法律呢?比如,我喜欢这个道德,我就会照着它做;我不喜欢这个法律,我就不会照着它做。从我的角度、从里面看道德与法律,有两种情形:我相信这个道德是好的、这个法律是好的,我就会照它的要求实践,这种观念是内在的,是我内在地看道德与法律;我不相信这个道德是好的、这个法律是好的,我就不会照它的要求实践,这种观念是外在的,是我外在地看道德与法律[⑦]。

 舜如何以自己的方式,从里面看道德与法律呢?对于道德,舜始终是内在地相信的,并坚定地按照它的规定去做。他是大孝子,觉得做不做天子无所谓,但讨父母欢心,让父母高高兴兴、快快乐乐,那是他的本分。对于法律,舜在一般情况下会照着做,而在特殊情况下不会照着做。一般情况下,舜既相信道德,又相信法律,都是内在地相信。特殊情况下,比如父亲杀了人、又被抓了,舜仍然内在地相信道德,但已不内在地相信法律。舜窃负而逃的故事表明:礼是高于法的,那些戕害天伦之乐的法律绝不是好法律。

 中国古代社会是亲情社会。父亲犯了罪,儿子不能检举;父亲偷了东西,儿子不能告发。孔子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13?18[⑧])父亲从外面偷了羊回家,儿子不能作证;但凡发生这类事,父亲必须为儿子隐瞒,儿子必须为父亲隐瞒。这种观点对不对,是另外一回事。父子相隐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延续的传统,目的是维护亲情,让亲情不因父亲或儿子做了不好的事,一下子被破坏。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不检举、不告发,而是替你隐瞒?这是在维护***亲情;我私下劝你悔过自新,不再犯错?这又是在维***律规定。在维护***亲情的大前提下维***律规定,就是孔子说的?直在其中?。

 对于孔子讲的父子相隐、孟子讲的舜窃负而逃,两千多年来有过很多讨论,并受到传统价值观的肯定。现代社会,亲亲相隐的传统价值观被否定。亲人犯了罪,非得让我到法庭作证,说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就犯了包庇罪。这样做的后果是:我觉得对不起亲人,其他亲人看我的眼神大变,以前的亲情关系难以维系下来。虽然我履行了法定义务,但我于心不安,心里不高兴、不愉快。有识之士把这类法律当作不尊重人性、与人性对着干的坏规定。

 新世纪以来,哲学界重提亲亲相隐的现代价值,取得良好的现实效果。2012年3月14日通过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⑨]这条新增加的规定表明:亲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作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与自由!中国古代的亲亲相隐传统,终于得到当代法律的认可。

 人情大于天。如果把人情这一块全部抽掉,这个世界对于我们还有什么意义呢?一个家庭连人情都没有了,还要那几间房子、一堆钱干什么?亲人犯了罪,要受惩罚,却让另外的亲人作证,亲人会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因为他觉得连亲人都抛弃他了,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依靠、还有什么希望呢?再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图个什么?所以,这条新增加的法律规定给了人情最好的辩护:人情是至关重要的,亲人之间的感情是至关重要的。从此,我们每个人有了一块受法律保护的小地方,却可以像舜窃负而逃的时候那样?不内在地相信法律。亲情被救起来了,还有什么救不起来呢?

 ?遵海滨而处?是不是说舜与瞽瞍来到另外一个国家,不再受以前那个国家的管束?海滨是化外之地吗?这个海滨到底在哪里?它肯定不是指具体的地方。如果说它在某个地方,我只能说它在我们心里。孟子没有***官是否带着人马,追到海滨来抓舜与瞽瞍。为什么没有讲?因为在法官看来,我也是父亲的儿子,我把孝也看得这么高;***如我父亲杀了人,我也只能走舜窃负而逃的路。所以,这个海滨不是另外一个国家,不是化外之地,而是人类理想社会的隐喻。

古人说“男女授受不亲”,下半句却十人九不知,说得有道理吗?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礼仪之邦,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逐渐形成许多接人待物的礼仪。有些礼仪或风俗非常好,至今依旧有借鉴意义,值得世人认真体会和学习,但有的礼仪在现代人看来不可思议,可称之为糟粕。所以,在学习古代文化过程中,要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此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学识与素养。

封建社会中,女子地位相对低下,未出嫁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逛街购物几乎不可能。另外,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基本不存在自由恋爱的情况。成亲之后,女子不仅要相夫教子,还要遵从三从四德之规矩,稍微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就会面临被丈夫休掉的局面。

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她们把贞节看得比性命都重要,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俗语中可见一斑。听过一个故事,古代的一名女子,由于不小心,胳膊被男的碰了一下,顿时恼羞成怒,回家后挥刀把胳膊砍掉,由此让人不禁想到古人常说的“男女授受不亲”。

从字面上不难理解,“男女授受不亲”六个字,指的是男女之间,不可以直接有身体接触,甚至坐近点都不行。《礼记》中写道:“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根据史书记载,“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教,最早在战国时期的《孟子·离娄上》一书中。

齐国政卿大夫淳于髡,以博学多才、善于辩论著称,口才相当了得,与其同一时代的孟子,身为儒家代表人物,知识也非常渊博。有一天,淳于髡与孟子聊天,探讨的正是礼教方面的问题。淳于髡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不***思索地回答两个字“礼也”。

接下来,淳于髡提出质疑,并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嫂子因掉入水里而溺水,此时恰巧被小叔子看到,是否应该伸出援手,把溺水的嫂子救出来呢?(嫂溺,则援之以手乎)不得不说,此问题很刁钻,既然孟子赞同“男女授受不亲”,若小叔子想救嫂子,一定会伸手拉她,这样必然造成身体直接接触。

***如不救的话,嫂子会溺水而亡,小叔子肯定会人指责,说他见死不救,不符合儒家提倡的仁义。孟子被称为亚圣,智商与情商都很高,面对看似没有完美答案的问题,他对淳于髡说道:“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意思是说,做事要学会变通,生命高于一切,凡事都要以人为本,不能死脑筋。

多数人都听过古代“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教,却很少有人知道后面一句 “援之以手者,权也” ,其实这句才是重点。古人的智慧不容小觑,在很多方面并不逊色于现代人,规矩是死的,但人的思想是活的,有些时候,不可拘泥于礼教,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做事,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与古代相比,现代人的思想不再那么保守,女性地位提升很多,故有“女子能顶半边天”的说法,自由恋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男女授受不亲”早已过时。

“男女授受不亲,经也;嫂溺缘之于手,权也”是什么意思

引言

古人非常重视男女之间的纯洁性。这主要受到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男女之间的彼此尊重成为一种礼节,***都要遵守。那么古人所提倡的这种理解到底严格到什么样的程度呢?他们认为男女之间连东西都不能相互传递,因此流传出一句俗语叫做:男女授受不亲。这句俗语已经脱离了时代的要求,其实还有后半句,大多数人不知道。

一、男女授受不亲已经脱离时代

这句话出自于《孟子·离娄上》,这本书也是儒家经典。古人把儒家所提倡的一些行为当作是礼法,在生活中也处处遵循这样的礼法。当时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不断给人们灌输家国观念,其中儒学只是一种统治百姓,规范百姓行为的工具。在当时,男女之间并不能有这样“过分”的举动,甚至定亲的时候,男女双方都没见过面,更谈不上接触了。

如今这句俗语已经脱离了时代。现代社会中的男女之间的正常接触并不会引起别人的非议。而且女性的地位不断提高,男性和女性可以在一起学习以及工作,男女之间的距离感缩短了。这是时代的进步,古代这种男女之间严格保持距离感已经脱离了时代,是一种落后封建的思想。

二、嫂溺援之以手,彰显人性关怀

其实这句俗语的上半句主要是为了规范男女之间的关系,这句话的下一句叫做嫂溺援之以手。当时的孟子与人争论,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比如嫂子掉进水里了,危在旦夕,这个时候作为小叔子,应该施以援手,帮助嫂子脱困。毕竟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不救人,因为恪守礼节而让嫂子丧命,更是一种冷漠。

这句俗语的后半句彰显了人性关怀,孟子通过这种方式告诫其他人,礼法虽然很重要,但是人的性命要比礼法重要得多。在紧急情况下,一定要以人的性命为重,这样虽然违背了礼法,但可以背原谅。古代的礼法虽然冷漠,但是这后半句让人读起来有些温暖。

结语:

古人虽然提倡礼法,但是他们也知道在特殊情况下,虽然违背了礼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古人都注重分情况对待,现代人也更应该如此,在学习古代俗语的时候,需要区别对待。应该学习俗语中的精华部分,抛弃其中已经脱离时代的内容。

孟子云:“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嫂溺而不援者是豺狼也!”

-----这句话原文应该是这样的.  提问者是否错输入了一字,正如方仁野指出那样,《孟子》中这几句应是:“(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礼”字误作“经”字(经、权之辩是朱子师徒的事),不知是否有不同版本。

“男女授受不亲”是当时的礼制。周礼规定:男女在递、接物品时双方的手不能接触。所以孟子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但孟子又认为礼不是死板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变通,而且必须变通。比如当嫂子溺水的时候,小叔子此时不应拘泥于“男女授受不亲”的礼规,应伸手去拉她,否则就是见死不救,这就与豺狼无异了。

孟子的话,体现了他以人为本的思想,也体现了他的辩证思想(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