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文刻镂造句,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翻译

tamoadmin 成语分类 2024-06-06 0
  1. 女红作品中的文字若有左有右有中间的,读的正确顺序是?
  2. 女攻什么意思
  3. 女红的解释
  4. 重农桑诏
  5. 女攻是什么意思

文景两代***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 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 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 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70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 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大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的粮仓有余财。

文景时期的“与民休息”政策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太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的库房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汉初休养生息政策的继续和发展,使中国出现了第一个治世。文景时期实施较为开明的政治,以达到巩固专政的目的,为汉武帝的大一统奠定了政治和物质条件。 农业 文景二帝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还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民开荒。

雕文刻镂造句,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翻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汉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前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年120钱减至每人每年40钱,徭役则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诏说:“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广大地者听之。”准许百姓从贫瘠地区迁往土地肥沃地区,以利发展农业。他还多次下诏申明以农为立国之本,强调重本抑末。他在诏文中说:“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同时要求郡县官吏认真执行,对失职者加以严惩。“吏发民若取庸***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汉景帝二年(前155年),又把秦时17岁傅籍给公家徭役的制度改为20岁始傅,而著于汉律的傅籍年龄则为23岁。

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吸引农民重视农业生产,汉文帝君臣认为惟一途径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对能够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们***取的策略是鼓励有钱人家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给国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边防要塞的粮食储备迅速充足了,接下来又进一步充实各郡县的储备。只要郡县储备足够一年所需,该郡县就可以免收农民田租。在这样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的收入保障了,负担减轻了,国家的储备也充足了。 工商业 在工商业面,汉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促进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杂税收入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收入,也使***有财力减免田租。汉景帝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通关市,发展边境贸易。在“异物内流,利不外泄”的原则下,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

汉文帝前十二年还废除了过关用传的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汉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曾经想做一个露台,预算报上来,需要百金,他便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百金相当中产人家十家的财产总和了,我继承先帝的宫室,还常觉得羞耻,怎么能花百金建露台。”为了减免人民税负,他还减少自己的开支,裁减侍卫人马。汉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的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否则以***论罪。

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的国家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汉廷禁止豪强私自铸钱,***取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

西汉前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对农民是雨露阳光,但却助长了豪强商贾的实力。因为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轻徭薄赋政策使他们获利最多;“弛山泽之禁”,富商从中获利最大。所以,在“与民休息”的同时,豪强巨商一天天膨胀起来,社会上形成了拥有政治优势的汉初军功集团、桀骜不驯的巨族土霸和财力日益雄厚的商人***。这些豪富占有大量财富,一方面使用成群奴婢,过着侈靡生活,消耗着大量的劳动成果,影响着农业生产;一方面疯狂兼并土地,逼迫大量的自耕农破产流亡。当时国家的税收是三十税一,即收获量的3.33%,地主向佃农收取的地租率是什五,即收获量的50%,其差额就是地主的受益即46.67%。社会财富占有的悬殊,是社会不安的最大隐患,这极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和阶级矛盾的尖锐。

为了保护自耕农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的安定,文景二帝开始***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汉文帝的重要策臣贾谊提出:移风易俗,反对豪强*侈之风;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加强储备以防灾荒等一系列建议。这些主张严重损害了权贵阶层的利益,贾谊也成了他们的攻击对象,指责贾谊“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最后,贾谊终于被陷害,流放到潮湿沼荒之地,死时年仅33岁。

汉景帝时的晁错是比贾谊更务实的政治家,也更加勇敢。晁错指出今天虽然法律“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他提出“损有余补不足”的理财思路,以捐献粮食授予爵位的方式,诱使富人去购买农民的粮食来实现重农国策。他劝景帝勇敢地接受的挑战,得到了景帝的重用,但也受到权贵们更多的攻击。景帝在打击豪强方面,***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特别是任用郅都、王温舒、严延年、宁成等所谓的酷吏,痛诛不法豪强。史书上说“流血十余里”,“余皆股栗”,“豪强肋息,威震旁郡”。晁错的父亲从老家赶来劝阻儿子说:“你这样做,刘氏安矣,而晁氏危。”晁错父亲受不了压力而服毒***,晁错也在后来的七国之乱中被。贾谊和晁错的主张先后被文帝和景帝接纳并实行,作为“文景之治”的重要功臣一直被后世称颂。 最初对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地方也能因地制宜的实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齐国工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便不征农业税。吴国则有铜山、海盐能获巨利,故无赋税。

女红作品中的文字若有左有右有中间的,读的正确顺序是?

禁末意思是古以农为本,商为末。

禁末,汉语词语,读音jìn mò,“禁末”谓限制商业活动。意思是古以农为本,商为末。“禁末”谓限制商业活动。

出处:《荀子·君道》: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尚贤使能之为长功也,知务本禁末之为多材也。

禁末史实:

李悝指出,“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说苑·反质》)。

商鞅认为“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商君书·外丙》)。

《管子》的作者和荀况也都主张“禁末”,但又有某种保留,如说“为雕文刻镂,足以辨贵贱”(《管子·法法》)。

“故为之雕琢刻镂,黼黻文章,使足以辨贵贱而已”(《荀子·富国》)。

允许贵族搞“雕文刻镂”,不允许平民这样做,把“禁末”画了个范围。

女攻什么意思

女红作品中的文字若有左有右有中间的,读的正确顺序是?

答:中;左;右

女红,亦称女事,旧时指女子所做的针线、纺织、刺绣、印染、缝纫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女红”最初写作“女工”或“女功”,《淮南子?齐俗训》“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礼记?郊特牲》“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史记?货殖列传》“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

“女红”一词,最早见于《汉书?景帝纪》“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从此始,女红一直沿用。《汉书?哀帝纪》“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桃花扇?栖真》“庸线懒针,几曾作女红。”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丰部》“红,***借为功,实为工。”

古代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以“德言容工”等四个方面来考量,其中的“工”即为女红,女子从小学习描花刺绣、纺纱织布、裁衣缝纫等女红活计。作为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女红活计,在古代的艺术作品中亦有所反映,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唐朝诗人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千百年来被人们传颂的诗句,正是描绘慈母为儿子缝衣纳衫做女红的画面。在此意义上,女红可谓母亲的艺术。

女红的解释

nǚ gōng ㄋㄩˇ ㄍㄨㄙ

女工

◎ 女工 nǚgōng

(1) [woman worker]∶女性的工匠、工人

(2) [needlework]∶旧指女子所从事的刺绣、编织等手工劳动及其制成品

害女红之物,皆止。——《汉书·哀帝纪》

女功

拼音:nǚ gōng

注音:ㄋㄩˇ ㄍㄨㄙ

◎ 女功 nǚgōng

(1) [womdn worker] 亦作“女工”、“女红”。

(2) 指妇女所作的纺织、刺绣、缝纫等

于是太功劝具女功。——《史记·货殖列传》

(3) 指做女功的妇女

[词语解释]

旧谓妇女从事的纺织、刺绣、缝纫等。《周礼·地官·酇长》:“趋其耕耨,稽其女功。” 郑玄 注:“女功,丝枲之事。”《史记·货殖列传》:“於是 太公 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 唐 于鹄 《寄卢俨员外秋衣词》:“缝制虽女功,尺度手自持。” 宋 王安石 《寄吴氏女子》诗:“女复知女功,婉嫕有典刑。”参见“ 女工 ”。

nǚ gōng ㄋㄩˇ ㄍㄨㄙ

女红(女红)

同“ 女功 ”。 《汉书·景帝纪》:“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 颜师古 注:“红读曰功。”《旧唐书·代宗纪》:“戊寅,诏:‘纂组文绣,正害女红。’”《古今***·蒋兴哥重会珍珠衫》:“[ 平氏 ]从小学得一手好针线,思量要到个大户人家教习女红度日,再作区处。”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栖真》:“念奴前身业重,绑十指筝弦箫孔;慵线懒针,几曾解女红。” 丁玲 《韦护》第一章:“ 丽嘉 早已习惯得很会玩,女红的事,她生来便不屑于作。”

重农桑诏

女红,也称为女事,旧时指女子所做的针线、纺织、刺绣、缝纫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女红”最初写作“女工”,后来随时代发展,人们更习惯用“女红”一词指代从事纺织、缝纫、刺绣等工作的女性工作者,它的本义反而被置于从属地位,为避免混淆,人们用“红”为“工”的异体,“女工”的本义被转移到“女红”一词上,而它本身则转型成功,借另一意义获得了重生

《现代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旧时指女子所做的纺织,缝纫,刺绣等工作和这些工作的成品。

《辞海》对此的解释则全面的多:

(1)亦作“女功”,“女红”。旧指妇女所作的纺织,刺绣,缝纫等事。

(2)旧指做女红的妇女。今泛指女工人。同“女功”“女工”。

一,文献记载

《淮南子·齐俗训》:“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

《礼记·郊特牲》:“?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尚,反女功之始也。”

《史记·货殖列传》:“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 《汉书·哀帝纪》:“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

颜师古注引如淳曰:“红亦工也。”

吴质《在元城与魏太子笺》:“女工吟咏于机杼。”

《桃花扇·栖真》:“庸线懒针,几曾作女红。”

二,女红读音考

这个字争论比较厉害,主要源自是某**的播出里面把“女红”读作(nǚ hóng)引来一片非议。请看读作(nǚgōng)的证据在“女红”这个词中,如何读音?

汉字大词典》释道:红

(一)hóng[《广韵》户公切,平东,匣];《说文解字》释为:帛赤白色,从糸,工声。

(二)gōng[《集韵》古红切,平东,见]义为:1. 通“功”,功绩,工作。《集韵·东韵》“功,‘以劳定国也’,或作红。” 2. 通“工”,常指女子所做的织布、缝纫、刺绣等工作。

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丰部》:“红,***借为功,实为工。”“女红”一词,最早见于《汉书·景帝纪》:“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颜师古注:“红读曰功”。从此始,“女红”一直沿用。

女攻是什么意思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

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

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

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

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

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

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

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

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

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

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

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

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

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

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

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

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

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

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

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

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

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昂、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

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

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昂、楚王戊、赵王

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

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

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

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

作者: 知道百晓生 2006-6-19 21:35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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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班固——汉书——卷五 景帝纪第五

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

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

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

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

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

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

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

六百石朱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

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

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

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

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

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

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

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

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

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

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

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

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

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

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

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

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

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

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

矣!

nǚ gōng ㄋㄩˇ ㄍㄨㄙ

女工

◎ 女工 nǚgōng

(1) [woman worker]∶女性的工匠、工人

(2) [needlework]∶旧指女子所从事的刺绣、编织等手工劳动及其制成品

害女红之物,皆止。——《汉书·哀帝纪》

女功

拼音:nǚ gōng

注音:ㄋㄩˇ ㄍㄨㄙ

◎ 女功 nǚgōng

(1) [womdn worker] 亦作“女工”、“女红”。

(2) 指妇女所作的纺织、刺绣、缝纫等

于是太功劝具女功。——《史记·货殖列传》

(3) 指做女功的妇女

[词语解释]

旧谓妇女从事的纺织、刺绣、缝纫等。《周礼·地官·酇长》:“趋其耕耨,稽其女功。” 郑玄 注:“女功,丝枲之事。”《史记·货殖列传》:“於是 太公 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 唐 于鹄 《寄卢俨员外秋衣词》:“缝制虽女功,尺度手自持。” 宋 王安石 《寄吴氏女子》诗:“女复知女功,婉嫕有典刑。”参见“ 女工 ”。

nǚ gōng ㄋㄩˇ ㄍㄨㄙ

女红(女红)

同“ 女功 ”。 《汉书·景帝纪》:“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 颜师古 注:“红读曰功。”《旧唐书·代宗纪》:“戊寅,诏:‘纂组文绣,正害女红。’”《古今***·蒋兴哥重会珍珠衫》:“[ 平氏 ]从小学得一手好针线,思量要到个大户人家教习女红度日,再作区处。”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栖真》:“念奴前身业重,绑十指筝弦箫孔;慵线懒针,几曾解女红。” 丁玲 《韦护》第一章:“ 丽嘉 早已习惯得很会玩,女红的事,她生来便不屑于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