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虚***诉讼去哪里报案

tamoadmin 成语成因 2024-06-01 0
  1. 滥用诉权的司法解释
  2. 无故被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吗
  3. 恶意起诉他人算不算违法
  4. 民事起诉书上是两原告,两人签名是一人所签,按《新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是否属于恶意诉讼或虚假起诉
  5. 美国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虚***诉讼罪的认定是:

侵害的客体是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使用捏造或编造虚***的事实,作为诉求和证据,提***讼;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提供的事实不实,仍然提***讼。

虚***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点:

恶意诉讼的认定标准,虚假诉讼去哪里报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

不同点:

1、虚***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2、虚***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的对抗,已达到迷惑***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4、虚***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综上所述,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滥用诉权的司法解释

可以在平台对恶意评论进行举报,在情况很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及时报警进行***的。

可以在平台对恶意评论进行举报,在情况很严重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及时报警进行***的。《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恶意诉讼的认定是什么

恶意诉讼的认定如下:

1、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2、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3、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无故被***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法惩治滥用诉权、虚***诉讼。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民事诉讼法滥用诉权的类型有哪些

滥用诉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恶意诉讼和不正当行使诉权。

(1)恶意诉讼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但为了实现自己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目的,而提起的诉讼行为。恶意诉讼一般包括***意诉讼、欺诈诉讼、骚扰诉讼等形式。

(2)不正当行使诉权是当事人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缺乏合理的根据,违反诉讼目的而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纠缠***和相对方当事人,拖延诉讼,从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浪费的行为。

二、具体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恶意诉讼。恶意诉讼是指诉讼的当事人滥用诉权,恶意提***讼,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行为。恶意诉讼作为一种针对应诉人的行为,它不仅会给应诉人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有时还带来精神上的极大伤害。此外,在现有法律还无法对恶意诉讼形成强有力制约的情况下,试图通过“打官司”破他人之财、扬自己之名的事例越来越多。

(2)诉讼欺诈。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在虚构的事实或者伪造的证据的基础上,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经由符合诉讼程序的表面形式,使***作出错误裁判,从而达到损害他人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的违法行为。对于“诉讼欺诈”与“恶意诉讼”的关系,论者的观点多有差异,有等同说、区别说、部分重叠说等。

(3)通谋。通谋作为要件仅适用于原、被告通过诉讼诈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通谋应当形成于行为人***之前,至于通谋是否以另一方对诈害的具体目的有完全清楚的认识,笔者持否定的态度,只要双方彼此了解并不存在提***讼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即可。例如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诉讼中,原、被告之间对于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自然是心知肚明,如果被告对于原告的******取接受的态度,即可推定通谋的存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六)重复***的;

(七)撤回***后无正当理由再行***的;

(八)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审理。人民***经过阅卷、调查或者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恶意***他人算不算违法

无故被***,如果属于恶意诉讼的,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对于“恶意”之认定是恶意诉讼判断标准中最为关键的要件,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首先,恶意诉讼中的恶意是对于主观动机的描述,指故意心态中之恶劣者,含有明显的加害性追求。当事人明知其诉讼行为不具有正当性,却利用诉讼活动达到诉讼之外的不正当目的。恶意并不等同于故意,故意是从行为结果的意思出发认定主观状态的可归责性,而恶意还包含了对行为本身目的之评价。且恶意必须为直接故意,过失行为亦不能构成恶意诉讼。

其次,恶意毕竟只是主观动机,实践中通常无法直接窥探行为人内心状态;且诉讼行为往往形式上满足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诉讼程序要件,将恶意通过诉讼方式披上“合法化”外衣,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司法实践可综合考量:一是看是否存在伪造证据、恶意串通、歪曲法律、诱使证人作伪证等情节;二是利用生活经验法则、逻辑推断、地方风俗等“思维工具”;三是对同类型行为多发区域加强关注,包括程序性请求,如***、保全申请、延期申请、程序异议等环节,以及实体性问题,如证据三性、基础法律关系真实性等方面;四是法庭调查与庭外调查相结合;五是不能仅凭相关案件判决的胜败结果作为认定依据。

若无损害,则无赔偿。首先,因恶意诉讼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以受有实际损害为要件。至于哪些项目为实际损害,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确定成立责任范围上的相当因果关系。具体到恶意诉讼,依一般社会经验和认识水平能够预见因权利受侵害通常足生某损害,且实际亦发生,则责任范围上的相当因果关系得以成立。

再次,损害赔偿数额应限定于合理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书上是两原告,两人签名是一人所签,按《新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是否属于恶意诉讼或虚******

恶意***他人是违法行为。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虚***诉讼罪”。

如果以虚***诉讼方式,通过***的判决和执行,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符合***罪(“三角***”)构成要件的,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恶意诉讼的认定是什么

恶意诉讼的认定如下:

1、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2、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3、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美国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是否构成,有***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主观:一、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1、违背诚实信用的诉讼理念;2、缺乏合法合理的诉讼理由;3、构成对权力、权利双重侵权和实体、程序双重违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虚***诉讼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属民事诉讼范畴,也可能涉嫌虚***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恶意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做一个好公民是多么重要,不要走法律的歪路,不要去想着恶意诉讼,因为天网恢恢怎么也有被发现的一天,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取伪造证据、虚***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向人民***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