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风败俗的事例-伤风败俗成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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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除迷信的故事
历代府县志在对风俗事象的记述中,对迷信鬼神,几乎都持否定态度。清光绪《海阳县志》说:“贫富咸信鬼神,疾病托命于巫。更有称能觅者,名曰师姑,述生前事,愚妇听至哭泣。…‘其祠庙庵观,无一乡一都不有。每有所事,辄求珓祈签,以卜休咎。有曰降乩者,自称为人禳灾,咒水出符……至登刀梯、卧钉床、走火路等事,多属不经,为可粲耳。”
《潮州志·丛谈志》记录有几则宋明时其除妖魔鬼怪的事。如《焚庙绝凶祀》记宋政和间潮州通判沈造到任时闻有韩山神,须男女以祭。沈造即焚其庙、毁去神像,得巨蛇,杀之,凶祀遂绝。还有《杀妖蛇》一则,记宋时潮州有一佛寺内有大蛇被祀为神,前后到潮州为官者都祭祀它,有一位太守不信奉它,逢天旱,当地人就说是太守不信奉蛇神所致,这位太守便到蛇神庙去祭拜,“大蛇蜿蜒出”,将他吓得暴卒。时广东经略安抚使胡颖闻此事,命令寺僧将蛇抬出来杀了,将寺毁了,又将寺僧判了罪。
最为人熟知的是明代有两位潮州知府破除迷信的故事,都在上述志书中记述。一为王源除怪石,一为郭子章驱独鬼。宣德年间,王源任潮州知府,修建广济桥,时闻西湖山有二怪不作祟,一为蟾蜍石,一为人形骷髅石。王源不信有什么鬼怪,命石工将石扑碎,“琢为广济桥用”,并书“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勒碑于破怪石之处。石除怪也没有了,可见原来所谓怪,都是谣言传说。另一位万历年间知府郭子章赴任途中便闻潮州城有独鬼“夜现形*人婢”。郭子章知是歹徒所为,上任后便写了一篇令城隍神驱独鬼的牒文,亲到城隍庙去,并追问司祝者:“独鬼是什么形状?”司祝说:“独鬼知道知府大人要叫城隍缚他,他赶快走了。”独鬼是何物,与司祝又什么关系,不难推断。
清代也有许多官吏破除鬼神迷信的事例,最坚决的莫过于雍正年间曾任普宁、潮阳知县的蓝鼎元。他是一位正统的儒家学者,主张除崇祀儒家圣贤和祖宗、忠烈外,余者皆视为旁门左道。他在其所著《潮州风俗考》中,多方面抨击潮州陋俗,其中列举了“沉迷风水”、“信巫觋”等等迷信事象,说“鬼怪盛而*邪兴”。所以,凡遇迷信害民之事,他都坚决清除。潮阳城有个巫婆林妙贵,自称后天教主,人称仙姑,与其自称仙公的胡阿秋狼狈为奸,在城北建庙,妖言惑众,说能役鬼驱神,为人治病求子,能使寡妇再会亡夫。远近各县求之者甚众,痴男怨女数百人尊之为师,日夜胡混,伤风败俗,甚且还演戏多日,大张旗鼓。蓝鼎元闻知,急令衙役拘捕,岂料这些衙役也怕“神仙”,豪绅宦眷也从中庇护,结果没有抓到一个人。蓝鼎元便亲自带队直捣妖穴*馆,从密室*床中现抓到十余人,并缴获能令人闻之便醉倒的闷香(香)等一批罪证,讯知其害人骗人真相,将主犯胡阿秋、林妙贵缚赴游街示众,大枷处,再将*祠没收,改建为棉阳书院,成为潮阳一县文教重地。
清代末年至民国初年,潮汕接受科学知识的渐多,一部分先进知识界和官吏,已完全不相信有鬼神之说,并坚决铲除迷信。清末潮阳县东山高等小学堂总教习、民国初年首任潮阳中学校长萧凤翥就是其中一人。萧凤翥初任东山书院高小学堂总教习时,其校址附近神庙甚多,迷信风极盛。当时东山校门前是“望仙桥”旧址,有两棵大槐树,被一些善男信女当作树神祭拜,人来人往,烟火缭绕。萧风翥命校工阿尾搬掉香炉,将地方清扫干净,阿尾迷信,他对两棵槐树说:“我是奉校长之命而干,求树神宽宥”。晚间回家后,心神不宁,大嚷大叫,头痛恶心,浑身不畅,由家人向萧校长请假,萧凤翥给了些钱,嘱延医服药,然后执手杖,对着槐树喝道:“你果其作怪,我明天把你连根挖悼”。阿尾家人十分骇异,将情形告知阿尾。翌日阿尾竟神志清醒,疑虑消除,照常上校工作。接着,萧风翥将东山古迹“曲水流”附近庙内“水仙爷”、“注生娘”等神像搬出焚毁,引起县城当时一番轰动。当时棉城一些地痞流氓,经常利用神像敲诈商家富户,常在半夜三更,到城隍庙内搬出“皂隶”神像,置于富户或商店门口,翌晨向其主人敲诈钱财。有一次,地痞流氓搬两身“皂隶”像,置于萧风翥住宅“耐轩”门口,翌晨,萧风翥发觉,即将神像焚毁,并联系当时治安部门,惩办肇事流氓,从此杜绝地方弊害。一次,萧风翥家中的小孩患麻疹,家属求神祷佛,安设“娘炉”,萧凤翥对此进行劝阻,以科学道理告诫家属应请医诊治,并将家中“娘炉”销毁。影响所及,不少亲朋戚友亦仿效其做法。萧凤翥认为人后,按照家庭财力,办理丧葬,毋须延僧理忏。他认为诵经念佛,事属虚幻,乃浪费人力财力,毫无意义之举,告诫家属遵守教训,传说在他后其家属子孙,并无办理延僧念佛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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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之盟誓(与影片有关的日本历史) 这本书很全面对你有帮助
《菊花与刀》是美国人类学家本尼迪克特最著名的著作,也是世界范围内研究日本文化的著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与“刀”作实物象征来阐述日本文化中“崇美”与“尚武”这两种典型文化类型。但不知道本尼迪克特知否“菊花”还有“男性之爱”这样的一重指代意义呢?
由于古人的方式中“后庭之乐”比较普遍,而出于形似的缘故(?),菊花多用来喻指人体的“后庭”;这应该是“菊花”在物象方面对“男性之爱”的指代,而感情上最著名也最源远流长的故事,应该是日本《雨月物语》(上田秋成着,一七七六年刊行)中的《菊花之约》(《菊花の契》)一篇。
故事讲述军学者赤穴宗右卫门在旅途中病倒,得到丈部左门的帮助,两人因此熟识,并结成义兄弟,即“众兄弟之契”。离别之时,两人约定来年九月九日重阳佳节再会。一年之后,左门如期出现在宗右卫门的面前,只是,已经成为幽灵──左门由于政治陷害而被困,为了履约,只好自尽,以便让自己魂魄能及时赶去赴约。这种感情,正如日本《古今集》里的一首和歌所唱:“此身如朝露,惟惜与君缘。相逢如可换,不辞赴黄泉。”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称为“契草”。
左门为的究竟是“义”还是“爱”?记得在日本**《御法度》末尾,英气逼人的冲田总司在樱树落英缤纷的唯美气氛中,对着土方吟咏了一次这个故事,在他看来,这就是男性之爱的极至体现吧?而这一情节也让《菊花之约》的故事更广为人知。
据说在司马辽太郎的原著《新选组血风录》中并无此情节(《御法度》剧本以司马辽太郎《新选组血风录》之《前发的总三郎》和《三条迹乱刃》改编;附带一句,到底是“新选组”还是“新撰组”,史学界一直存在着分歧,书名《新选组血风录》从原文。),大岛渚强加的这一情节,恐怕是为了强化、坐实片中的“男性之爱”吧。
可以说,作为产生“菊花の契”的国度,日本一直不乏“男性之爱”的悠久传统。
二
相比日本在诸多方面的虚伪态度,古代日本在面对个人的时候,倒颇有平等相视的态度和直面的勇气。在标志异性间的“爱”或“恋爱”的这个词在日本普遍流行以前(明治时代作家北村透谷、坪内逍遥二人于一八九二年译自英文的“love”),无论是男欢女爱、同性相好、一夜鱼水情(甚至柏拉图之恋),日本统统用一个词来概括:“色”。(附带想到,中国古代也一般很少用“爱”字,用的是“情”字 。)
日本人井原西鹤有两本著名的著作,题名直书《好色一代男》和《好色一代女》──在古代的日本,这个“色”字当然是男女通吃的。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同性间的爱恋就是“男色”。而且男色比起女色来毫不逊色,既非禁忌,也非败德,甚至在日本江户时代武士社会中男色大有凌驾之势,蔓延到庶民社会中,男色则成为一种雅癖。就舆论倾向来说,江户时期和中国魏晋时代男色明显胜于女色的社会舆论倒是大可比肩。
本文要说的是日本古代的男色现象,这里的日本古代时期,大致是指战国时代前后、统一后的江户时代到倒幕、维新的明治时代。在这漫长的四、五百年当中,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
按照人类学家R.巴莱的说法,文化中的大部份内容都是幻觉,而仪式的全部目的和功能则是幻化现实的一种群体愿望。所以说“仪式”乃是文化的外现,也是保证文化实现的形式。日本文化正是世界上最重视“仪式”的一种文化,从日本古代凡事必冠以“某道”之名可证明之。自江户时代以来,诸般万事,日本人皆坚持“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于是乎就有“禅道”、“茶道”、“花道”、“香道”、“极道”(黑道)、“色道”()……等门道。“众道”,简单点说,就是好男色。
日本男性少年在二十岁以前额前留前发(即“浏海”),这种少年正是被称为“若众”。但一般来说,能够参与修习众道并得到青睐的“若众”,首要的条件是要有仿如《御法度》中加纳一般的美好姿色,也就是貌美如花的美少年——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当的。
这种少年多为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侍童(记得游戏《太阁立志传》、《信长の野望》等中文版中即以“侍童”来翻译),也称“小姓”。其实质地位即男宠,或用中国古代古雅的说法就是“娈童”。
三
日本这种娈童风习的流传经历了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
据说这种现象的发生,最早是平安时代(《源氏物语》的时代背景就是平安时代,但书中似乎没有对娈童的描写。可见当时娈童风习还只是青萍之末)日本僧侣来大唐取经时,从大唐学去的。十二世纪末期镰仓幕府树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权制,当时娈童还只是山门(即僧侣特权阶级)、贵族公卿间的上流时髦风气,是一件“风雅”的物事,可说是某种身份象征;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层阶级享有实际上的专利权。从日本著作《平家物语》和《徒然草》中可见一斑。
到十五世纪中期狼烟四起的战国年代,处处刀光剑影,血冷风清,在这样一个全然男性色彩的特定时空中,男色之风得到了空前的强化。这时候的娈童,不仅仅是一种风习,更成为必要。
由于当时的男人(从大名到武士)大部份的时间是在战场上度过的,而女眷不被允许参战,金戈铁马之际的解决很大程度上转嫁到了这些男人身边的娈童身上。这是当时男风发生的一个很实际的客观条件。
与此同时,为了构建一个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团,武士之间、主仆之间的礼义忠贞观念被空前强调,主仆间的绝对忠诚信赖十分必要。娈童这时候已经成为了主将身边最亲近的侍卫,也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倘若两军对垒、白刃加身之时,能最后护卫主将的,只有身边的娈童了,这就要求娈童们必有“视忽如归”的勇迈与决绝,而平时的宠幸之恩情、鱼水之欢愉,怕都要在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体现──娈童必要誓保护主将。所以战国时代的娈童和早期流行于公卿山门身边的娈童不同,还要求有高超的武艺。说实话,这不能不说是很有人情味的体现,在这里的娈童,也可称得上“情人”般的表现吧!(不由让人联想到古希腊军队中流行男同性恋,男人们为了在爱人面前表现勇敢而奋勇作战。真是提高士气和战斗力的绝妙法门。)而且,娈童也是日本忍术中的一种,即用男色来对付敌人──翻译一下应该称为“美男计”吧。
于是在战国时代,娈童之风可说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株万株菊花开”,娈童之风极普遍到了大名身边甚至有十几、二十个娈童也不希奇。当时号称“军神”的上杉谦信好娈童的名气就极高(甚至有人为此提出了“上杉女性说”),织田信长和森兰丸同葬本能寺的故事传唱至今,德川四天王里就有两个(井伊直政和本多忠胜)嗜好此调。
当然,这种作为娈童的侍童,身份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战争中获得战功从而提升为武士甚至战将的事例也并不少见。娈童只是身份的一个阶段罢了,并不妨碍升迁、成家立业。织田信长身边的大将前田利家,在他十四岁之时,作为乡童(乡下武士的庶子,出仕当地的守护)出仕斯波家(其实就是织田家),成为了织田信长的贴身侍童,由于年纪相仿、长相英武,与信长性格相近的缘故,利家很受信长的宠爱;后来利家由于屡立战功,而成为织田信长手下的大将,终成为万人之上的大名。
四
残酷的战争之后,随着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的统一天下,德川家康于一六Ο三年在江户开设了幕府,江户时代开始了。在这段历史上,战国时代发达的特殊男色现象,自然也登堂入室成为一种流行的普遍风习。
这种现象在武士道精神的影响下,也正式发展出了“众道”这一概念,并且逐渐卓然成家,无形中增添了种种束身自修的条规。在众道精神中,强调的“忠”,这个“忠”的对象正是“盟兄盟弟”。武士道的代表作《叶隐》(山本常朝着,一七一六年)就强调说,这种关系至少要相处五年以上,才能正式敲定“盟兄盟弟”的关系──真可谓要求严格。
在此时期,上层最有名的众道将军是三代家光和五代纲吉将军,家光直到二十二岁为止,始终对女人不屑一顾;而纲吉身边的家童据说多达一百三十人。(在一六三五年三代将军制定了“参勤交代”法度,全国各大名均必须率领众多藩士到江户单身赴任,这不是摆明了要助长男色之风或妓院之盛吗?)
随着天下一统的来临,经济力量代替战争力量成为时代的主流,日本社会中普通庶民的经济力量慢慢强盛起来,于是武士社会中的娈童之风便流传到庶民社会。此时的娈童现象,已经不象战国时代军中的特殊癖好,正式成为社会上的一种普遍的“风雅”时尚。井原西鹤甚至说:“没有盟兄的若众,等同于没人来提亲的姑娘。”当时的开化社会风气,倒是对这种对同性恋行为与男女欢爱一视同仁,男色之风已经在客观上成为了一种社会习俗。看来井原西鹤所说的“好色一代男”所好的“色”中,是绝对少不了“男色”的了。而且据说当时男人想“横刀夺爱”时,通常会演变为情杀事件,反倒是去偷人家老婆比较不会有事──这也应该是众道“忠”的精神之体现吧!
五
此时的男色现象,已经绝不局限在主仆之间,井原西鹤的那段话就证明当时随便哪个普通少年都是男色的对象了罢。甚至高至大名和大名之间也是可以发生这种同性恋感情的。在日本《宁固斋谈丛》(一六一四年刊行)中就记载了两个大名之间的求爱故事。这两个大名间的求爱故事很是有趣,这里把看到的故事引过来给大家看看。
两位主角一位是有“天下无双美少年”美誉的出云国(岛根县)松江城城主地位的堀尾忠晴(1599-1633,祖父是跟随织田信长、丰臣秀吉立下战功的堀尾吉晴,奉禄十二万石),当时正是十六、七岁的花样年华;一位是加贺金泽百万石城主前田利常(1593-1658,前田利家四男,青史流芳的名主),时年如狼似虎的二十三、四岁。
话说前田利常老兄久慕忠晴之美,垂涎已久之后,秉以倾慕之心,他托了某位幕府旗本当“红娘”,向忠晴转达他的情意。
面对大名之托,旗本自然是殷勤不已,于是终有一日,设了宴席,为双方把酒传情。宴席之中,旗本和另两位十分识趣,主动告退让利常有机会向忠晴表白。没想到两个人居然都很羞涩,呆了半晌,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利常没办法,他既是年长者,又是主动方,于是憋出了一句话来打破僵局:“今晚月亮很美。”──没什么话好说只好谈天气了,看来东西皆然也。不过想想,这话虽然平庸,也算是个不错的开始吧。
猜猜这位“天下无双美少年”忠晴是怎么回应的?
忠晴冷着脸,立刻回答道:“看来尊兄特别喜欢月亮,那就让尊兄独自畅意地观赏明月吧。在下先告辞了,免得干扰尊兄吟风弄月的闲情逸致。”竟然把利常晾在当场,弄了个大红脸!然后忠晴不顾旗本等人劝阻,拂袖而去。
显然利常碰了钉子后对这朵刺玫瑰反而更加欣赏和倾慕,忠晴走后,他正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良人难求啊!
终于忠晴那边有信了,说为了答谢上次的款待,要择日回访。利常狂喜,马上命人修筑迎宾室,提前三个月就开始望穿秋水。
等终于到了约定的日子,利常一切准备就绪,满怀企望地盼着忠晴早点来。哪想到上午十点左右,突然使者来报:忠晴突然生病,不能践约。利常顿时近乎绝望,气急败坏地躲进被子里,连饭也不吃,对着送饭来的家童大声呵斥:“吃不下!”
到了晚上六点左右,忠晴的使者又来了,这回使者表示,要当面向利常传递主君(忠晴)的消息。接待使者的家臣一看,这使者连马都没骑,衣着也寒碜的很,估计是个低微的武士,立刻起了轻视之心,就没让使者马上进去,但又不能不报,于是奏禀利常。
利常一听,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下来,急急忙忙冲向玄关,家臣纷纷拦阻,一国之主怎能亲自到玄关接见一个低微的使者?利常根本不管,快步跑到玄关,大喊:“使者在哪里?”结果使者身后跃出一位美少年,答道:“在这里!”──原来一切都是忠晴想试探利常心意的把戏!接下来──“金风玉露一相逢”、“一刻值千金”……恐怕就是的了。
六
在古代日本武士社会中,男人间相恋爱和男人的妻室之间是没有什么冲突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妻子是有其固定的职能,其地位也是很少被动摇的;另一方面,男色更多是被作为一种爱好、风习,而且随着充当“契弟”一方的长大和社会角色的变动,这种感情也会发生转变。
从现有的资料看,武士社会中的男人普遍不喜欢妻子。好像在战国时代就有个传统,男人的时候是不允许女子接近的,历史上明确记载水户黄门和德川家康临前就都严禁所有女性接近病床。是被视为不祥吗?究其原因,当时的男人是把妻子主要作为“生育工具”和“社交角色”看待的,娶老婆为的是传宗接代──最朴素的目的和政治、社会地位──最功利的目的,一般而言对感情倒并不非常看重。因为武士婚姻是不允许个人感情掺杂其中的,越高级的武士,其个人婚姻越不是自己(包括自己的感情)能做主的。而且娶进门的老婆,对于武士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如果娘家发生什么变故,很难不影响武士的地位乃至升迁,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影响生。在战乱频繁、变故迭生的战国时代尤其明显,弄的武士们一个不小心就得为了老婆的身份而赔上性命。
与此对照的,众道在日本当时极为流行,而男性之间“盟兄盟弟”之情反而是情比金坚,山盟海誓敢情大半跑这里来了。要知道,“众道”的核心精神正是一个“忠”字,为了对方,那是披肝沥胆、甘愿为此舍弃生命的。真正的众道,正是蘸着男儿热血的滂沱之爱。当时的殉情之风中,很多人正是为此不惜殉。比如前田利常过世时,纵使生前下令不准任何家臣家童殉,却依然有五位家臣家童义不容辞地切腹了,想来如果仅仅是君臣之道恐怕是没有这样深厚的感情吧。直到一六六三年,幕府才明令全面禁止殉的风习。
与此同时,在武士社会中,各种角色的分工是很明确的,而且戒律森严。大名和高级的家臣宅第中,“里”、“外”的分别泾渭分明。“里”是女性社会,凡事都由夫人和女官作主,身分再高的武将或家臣也不能无故闯进去。“外”则是男性社会,将军、大名的身边琐事都由十四岁到十八岁左右的家童包办。在家“里”,夫人的地位是不容被动摇的,而外的世界则更有利于男色的发达。
另一方面,这种男色现象更多的表现为一种阶段性恋爱。作为娈童、契弟的一方,随着年龄和社会地位的改变,不会一辈子沉溺于这种恋爱当中,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是想当然的事情──这时候这些男人恐怕免不了也会开始新的爱恋吧。
七
到了幕府统治后期,武士社会的黄金时代走到了尾声,众所周知武士阶层的经济实力普遍下降,幕府时代慢慢走向了衰败(所以才有后来的倒幕、维新吧)。因为养家臣家童是需要极大的经济实力的,只有那些高门望族的武士们还可以继续维持娈童习惯,而在娈童方面,由于需要大大减少,男子们一到十五岁就剪掉若众的象征──浏海(变成野郎头),束发成家。于是娈童的风习就渐渐开始偃旗息鼓了。
直到幕末至明治时代初期,这种娈童风习才一度又盛行开来。但此时的娈童之风已经是末世之微音了。这个时候之所以重新流行,是因为幕末那些讨幕志士以及明治新政府的高级官员,很多都是九州人。而九州地方,尤其是熊本、鹿儿岛那一带,正是日本众道的发祥地。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进入近现代社会,在对传统封建行为进行批判的同时,人们似乎也将自己的道德心膨胀了许多,在大众公开层面,都似乎活在了性道德的忏悔中(当然表面和实际是有大差别的),“众道”不复如古代一般流传。只是,我们不应忘记,耿耿丹青之中,“君子知己,提剑出燕京”的男色激励出之义与爱,永在汤汤激勃。我们也不能忘记,在那遥远的激荡年代,埋藏着多少生契阔的男人间的传说。
八
细细观照日本古代的娈童现象,你倒很难说它究竟能否归到同性恋大营里。
日本向来高蹈标榜的是男人与男人间的情义,在武士道精神的数百年浸渍下,男人与男人间(姑且不论其阶层如何)的奇特情义是超乎外人想像的。异姓兄弟之情、主仆忠诚之义乃至众道精神,往往和同志之情混淆不清。这种感情在日本男人眼中似乎向来不被称为“爱”,而更多的表示为“忠”、“义”。就好像外国人看三国,总把刘备当同性恋,就是因为这家伙看到他欣赏的人物(当然是男人),为了表示亲密和尊敬,往往就“同榻而眠”。
而在男色舞台上扮演主角的娈童,其实大多是由于经济原因而成为娈童,推本溯源,本身未必就好这口,算是谋生之业、进取之阶吧。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经济制度和社会风习下的牺牲者。但既承恩泽,甘之如饴者也大有人在,这到底是弄假成真的传奇,还是本性使然的佳话,几百年后的我们绝不可能起娈童于地下来个“口授实录”,恐怕就无从探究了。
再退一步,即使那些钟情于男人之爱的娈童,其身份大都是仆从(家臣、家童),地位的不平等就很难真正称得上“爱情”。娈童身份某种程度上讲乃是副业,只是把庙堂上主仆的戏顺理成章地演到了床上。这也算是晋身之阶的一步吧。发生点感情戏也是理所应当,当然无伤大雅,应该说更加平添风情、锦上添花吧。
那么,历史上好男色、娈童的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这些大男人又如何自处呢?我们很难以今天的情欲实践方式,来判断他们是同志,还是叛徒。当时这种娈童风潮很大程度要归功于早期战国时代风云诡谲的战争气氛,加之当时妇女在大男人眼中更多是实现“生育”职能和社会价值,感情的游戏和性的愉悦快感很大程度上分流到娈童这样一个特殊群体身上。历史把娈童推到了这个位置,以后不过是时尚风气的延续。不过毫无疑问的是,如果在这两者的游戏中真有同性恋者存在,恐怕也是如鱼得水,闷头蒙被大做特做吧!又何必怀春似的大叫“我只爱男人”呢。毕竟当时娶妻生子、成家立业才是正途。
九
文化现象上有时候总是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日本、中国、希腊等国家在古代都很盛行男性之间的爱恋(据说古印度也很盛行,但我不太了解),算是比较典型的国家。这里简单做一个比较。
西方的古希腊流行成年男子与青春少男之间的爱恋,被王尔德称为“一位长者对一个青年的一种伟大感情”,比如说苏格拉底和阿西比德──据说后者是当时雅典最美貌的男子。“花儿般的年青”的十七岁少年。而古希腊军营中盛行的这种同性恋情也起到了激励军心的作用。古希腊曾有过一支“神圣军团”,就全部由一对一对的男性同性恋人组成──因为人们相信爱情能够激发男人们的勇气。
而教了日本娈童之风习的老师──中国,古代的娈童之风也是很盛行的。电视剧《大明宫词》中就正面描写过唐代的娈童风习:写的是太子弘与其娈童合欢间的爱情,后来合欢为太子弘殉情而。至于明清之际,男色之风尤盛。明末清初的世家子、著名文学家张宗子在《自为墓志铭》中即称“少为纨裤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中写西门庆身边也有琴、棋、书、画四书童,用来做什么的不问可知了吧。(不过有清一代男风的兴盛倒很大程度上出自法律规范的误导。当时朝廷严禁命官绅仕族出入妓户青楼,憋急了的好色之徒只好转向美貌的童伶下手。)
究其共性,很明显的有三点,一是三个国家当时都是把男同性恋当作一种时尚而趋之若鹜,社会舆论也并不认为丑恶;二是感兴趣的大多为年轻貌美的男子;三,往往男男之爱与男女之爱是并行不悖的,且一般而言男人都是要娶妻成家的。或者还可补充一个共同点:三个国家当时的妇女地位都不高。
但现象上的相似并不等于实质上的一致。
日本的男风现象大都以“娈童”的形式表现出来,到后来江户时期则体现为一种社会喜好/风习,相互之间存在着感情、存在着性,在社会承认的模式中被定位为主/仆、盟兄盟弟,而且是有着特定阶段性的。(附带一句,看“若众”的画像,画得的确是很像女人──貌美如花。只是不知道是否只有像女人才能吸引男人呢?应该不完全是。在这里娈童可能在床上被当作女人,而且样貌的要求也很高,但从心理认同乃至外在体现,都并不像中国某些娈童(如某些旦角会发生性别错位)真的把自己/被别人当女人对待。)
中国明清之际“相公”兴盛(中国古代男性同性恋最为兴盛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之所以这里引明清时期,是因为这段时期的男风现象是最能代表中国古代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的时期),但多颓废狎弄之情。中国是假男伶为女色,玩的是假凤虚凰的故事,套弄和抄袭的是从异性恋那里搬来的现成资源,视男色为二奶,想“扶正”是不大可能的。(突然想起中国的一句古话:“无情,戏子无义”,但在日本,男人相互之间最重要的感情恐怕就是“忠”、“义”的感情了。)
古希腊的情形就好得多了,首先大家的主体地位是相互平等的,长/幼的定位是理想模式,但并非绝对。而且,在当时的希腊,人们把爱情分为尘世之爱与天国之爱,前者仅仅是的,可以用女人来满足,也可用少年来满足;而后者主要是精神之爱和肉体之爱的融合,仅仅限于男性之间。男女之间仅仅是为了和抚育后代,是不存在爱情的。在古希腊人眼中,作为女性的阿芙罗蒂忒并非爱神,而是美神,更是欲望之神,她所激发的,并非我们今天所认为的爱情,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
作为西方思想的重要源头,古希腊并没有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男女爱情观念,那要一直等到中世纪,在那些尊贵的骑士和贵夫人之间,才玩起了男女恋爱的游戏(还往往都是婚外恋),并直到此时,才渐渐由此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男女爱情观念。
回过头看一下三个国家的同性恋现象,概括一下,或者可以说,古希腊的男子同性恋情是最神圣的,中国古代的同性恋情是最狭邪的(只有魏晋时期相对比较接近古希腊男人的同性恋文化一些),而日本古代的同性恋情是最暧昧的。
关于日本男色中的特殊现象,还有一个方面恐怕应该说是“歌舞伎”,准确说是男歌舞伎。由于并没有什么资料,仅仅揣测一下吧!
歌舞伎兴起于十七世纪,即德川幕府时代初期,最早是“游女歌舞伎”时期,在日本,游女就是指。宽永六年,幕府以伤风败俗为由,下令禁止了游女歌舞伎及所有的女性艺能。代之而起的是“若众歌舞伎”,若众歌舞伎主要都是美少男,他们以表演舞蹈和惊险的杂技为主,但也兼有娈童卖*,所以承应六年,以和女歌舞伎相同的理由遭禁止。后来,因接受了剪掉若众的象征──浏海(变成野郎头),以及不跳煽情舞蹈而以对白代替等两项条件,于次年才被允许继续上演,此后则被称为“野郎歌舞伎”。
以后歌舞伎又经过了由舞蹈到戏剧的诸多发展,到今天歌舞伎和能、文乐相同,在日本古典剧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演员完全是男性的习惯则一直保留了下来,这点与中国京剧等很相似,但歌舞伎在古代日本是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的(艺术家一类吧),所以并不象中国一样有很多恩客狎昵年轻男戏子;但由于这种社会角色的培养(歌舞伎剧团的全部男性、男性扮演女角等等),这其中应该也会发生许多故事
薛姨妈为什么慰痴颦 其真实目的是什么
薛宝钗——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逗仕途经济地,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逗混帐话地。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地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逗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地,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薛宝钗,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海棠诗社别号蘅芜君。薛宝钗被作者描写成一个有文才、有教养而美丽的女子(品格端方,容貌美丽。《红楼梦第五回》),但却被脂砚斋评为是第一号「无情」的人物。红书作者曾盛赞宝钗的美丽,说她「艳冠群芳,任是无情也动人」《六十三回》。 薛宝钗为金陵四大家族之薛家的掌上明珠,自小即被培养成才德兼备的女性。身上挂有一金锁,刻著「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字箴言,与贾宝玉随身所载之玉上所刻之「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恰好是一对,因此贾府之人认为钗与宝玉之间有「金玉良缘」。 代表花卉薛宝钗宝玉生辰的那晚,怡红院里逗群芳开夜宴地行抽花名签子酒令,宝钗抽到的是一枝牡丹,题曰:逗艳冠群芳地,系有一句逗任是无情也动人地这是唐代罗隐所作的《牡丹花》中的一句,原诗云:似其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也动人。芍药与君为近侍,芙蓉何处避芳尘看可怜韩令功成后,辜负侬华过此身。 牡丹素有逗国色天香地之誉,盛开的时候雍容华贵,又称逗花王地。据《杨太真外传》记载:开元中,唐明皇与杨贵妃于沉香亭前赏牡丹,曾命大诗人李白进《清平乐》三篇,李在这三首诗中就把牡丹和杨贵妃揉合在一起歌咏。宝钗体态丰满,肌肤白暂,宝玉有次见了好雪白的一段酥臂,也不觉动了艳羡之心,想逗摸一摸地。她家庭出身是金陵四大家族之一逗珍珠如土金如铁地的薛家,作为名门闺秀,贾府上下均对她另眼相看,而她的个性是逗沉稳型,外冷内热地.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很明显的把宝钗喻为牡丹花,在第二十七回目《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家飞燕泣残红》,作者把宝钗比作杨贵妃在书中不止一次,有一回,宝玉偶尔不慎对宝钗说;逗怪不得他们拿姐姐比杨妃,原来也休丰怯热。地结果惹得宝钗大怒,回敬他说逗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地(见第三十回)这都可以说明,宝钗外表具有杨贵妃的特征。联系到历史上许多诗人把杨贵妃与牡丹浑为一体的事实,那末,把宝钗比作为牡丹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人物形象薛宝钗是《红楼梦》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她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她是宝、黛、钗爱情悲剧的主人公之一,而且还在于这一艺术形象所蕴含的丰富内容,以及这一形象的创新性。对于薛宝钗这一人物形象,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尊薛而抑林,有的则尊林而抑薛。邹弢《三借庐笔谈》中载邹弢与其友许伯谦因争论激烈而逗几挥老拳地的故事,就是一典型事例。即使到今天,仍然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黛玉尖酸刻薄,心胸狭窄,爱使小性儿,而宝钗端庄稳重,温柔敦厚,豁达大度。有人则认为,宝钗性冷无情,虚伪奸险,是个逗女曹操地。同一人物形象,竟然有截然相反的看法,一则固然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原因,同时也说明这一形象的复杂性、丰富性和描写的客观性。那么,到底怎样看待这一人物形象呢?首先必须摒弃个人的偏见和爱恶,而从作品的描写刻画中进行具体分析。薛宝钗从《红楼梦》对薛宝钗的描写中可以看出,曹雪芹所塑造的薛宝钗形象,是封建社会中一位典型的标准的淑女。这一形像的基本特征,表现为她是封建礼教忠诚的信仰者、自觉的执行者和可悲的殉道者。然而这一封建淑女形像又是复杂的、丰富多彩的。薛宝钗一出场,作者就描写了她的美貌和品格。她穿着逗不见奢华,惟觉淡雅地,她逗品格端方,容貌美丽地;逗罕言寡语,人谓装愚;随分从时,自云守拙。地这就概括地写出了她谨守封建礼教,顺应环境的个性特点,勾勒了一个封建淑女的轮廓。这个人物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忠诚地信奉封建礼教;特别是强加在妇女身上的奴隶道德。她曾多次规劝贾宝玉走逗仕途经济地、逗立身扬名地之道,以至引起贾宝玉的极大反感,说她说的是逗混帐话地,并说逗好好的一个清白女子,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地;她也多次向黛玉、湘云进行逗女子无才便是德地、逗总以贞静为主地之类的封建说教。这些都足以说明,在大观园的贵族少女中,她是受封建正统思想、封建道德观念毒害比较深的一个。但是也不能因此将她与贾政、王夫人、王熙凤等人等同看待,一律说成封建统治者。她虽然属于逗主子地的阵营,但是,她不但谈不上什么统治权力,而且,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位少女,连自己的命运也掌握不了;一切都得听从封建家长的摆布。一方面是逗主子地,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另一方面,又处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之下,这就是薛宝钗社会关系的特殊性。正是她的特殊社会地位,决定了她的思想性格与贾政、王夫人、凤姐等的本质区别。那种将薛宝钗与贾政、王夫人等人等同看待的观点是错误的。薛宝钗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很世故,即很会做人和处世。在贾府这个派系复杂、矛盾重重的大家族中,她一方面抱取逗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地的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另一方面,她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各方面的人保持着一种亲切自然、合宜得体的关系;正如脂评所说:逗待人接物不亲不疏,不远不近,可厌之人末见冷淡之态,形诸声色;可喜之人亦未见醴密之情,形诸声色。地而在这种貌似不偏不倚的处世态度中,她特别注意揣摩和迎合贾府统治者的心意,以博取他们的好感,而对于被人瞧不起的赵姨娘等人,也未尝表现出冷淡和鄙视的神色,因而得到了贾府上上下下各种人等的称赞。贾母夸她逗稳重和平地;从不称赞别人的赵姨娘也说她逗展洋大方地。就连小丫头们,也多和她亲近。在薛宝钗的性格中,确实也有虚伪和矫情的一面。她喜欢讨好人和奉承人。贾母要给她做生日,问她爱听什么戏,爱吃什么东西。她深知老年人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食物,就按贾母平时的爱好回答。她还当着面奉承过贾母。她说:逗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她怎么巧,也巧不过老太大去。地结果是贾母大夸奖她:逗提起姊妹地,逗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地金钏儿投井自杀后,王夫人心里不安。她安慰王夫人说:金钏不会自杀;如果真是自杀,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了也不为可惜,多赏几两银子就是了。王夫人说,不好把准备给林黛玉做生日的衣服拿来给者妆裹,怕她忌讳,薛宝钗就自动地把自己新做的衣服拿出来交给王夫人。这—段文字不但是写她讨好王夫人,而且还显示出这个封建主义的信奉者是怎样的冷酷无情。逗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地那一回,写她掣得的酒令牙签上画着牡丹,上有午句诗:逗任是无情也动人地。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薛宝钗被称做群芳之冠,但又说逗无情地。逗无情地,是指她是封建道德的信奉者和实行者;逗也动人地,却不过说她的貌美。丸说冷香,可能暗指她非热心人的意思。但逗无情地和非热心并不等于奸险。水亭扑蝶,自然可以看出她有心机。但其目的是让小红、坠儿以为她没有所见那些私情话,并非有意嫁祸林黛玉。借衣金训,也并非有意识让王夫人嫌弃林黛玉。她这样做,完全是遵循封建主义的明哲保身的哲学,自然也就表现了她的虚伪和自私。她的思想言行所表现出来的虚伪,主要是由于封建道德本身的虚伪。她的头脑里浸透了封建主义思想,她是一个忠实地信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淑女。她认为按封建道德规范去做是天经地义的事,是最道德的;所以她很自然地做到了逗四德地俱备。人有说薛宝钗是逗大奸不奸,大盗不盗地,恐伯就是指的她对封建道德的忠实情奉和执行;因为这种道德本身就是虚伪的。她得到了贾府上下的放心,并最后被选择为宝玉的妻子,也主要是她这种性格和环境相适应的自然的结果,而不应当简单地看作是由于她或者薛姨妈的阴谋诡计的胜利。那种认为薛宝钗的一切活动都是有意识地有计划地争夺宝玉的看法,既不得合书中的描写,又缩小了这一人物的思想意义。事实上,她的性格特点并非奸险,并非事事时时处处都有心机,而是她按照封建正统思想去做,而且做得又是那样浑然不觉。那样如鱼得水。人们从她身上看到的虚伪正是封建道德虚伪的体现。薛宝钗的有心机与凤姐的两面三刀是截然不同的。作者塑造薛宝钗这个形像,绝非仅仅写出一个沽名钓誉的国贼禄鬼和八面玲珑的势利小人;更不是要塑造一个虚伪奸隐的逗女曹操地;甚至也不止是塑造一个标准的封建淑女形像;而是在薛宝钗这个形像中,寄托着作者复杂的感情,深深的感慨:既赞美这位美丽少女的聪明才智,同情她不幸的悲剧命运;又痛惜她奴隶般地信奉封建礼教,批判她逗随分从时地的处世哲学。因而,他要塑造的是一个品格端庄,容貌美丽,才华出众,学识渊博的青春少女,被封建礼教所毒害以至毁灭的过程。正因为如此,作者对薛宝钗性格的发掘,并没有到此止步,而是用细腻的笔触,多方面地展现她性格中美好的、健康的因素与陈腐的、窒息的成分之间似乎矛盾然而又是奇妙的统一。这就是薛宝钗这一典型形像的根本特点。作者对这个根本特点表现得愈深刻,愈充分,便愈是深入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对这个少女精神上的毒害和摧残,便愈是尖锐地批判了封建礼教逗吃人地的本质。在对封建社会批判的深刻性上,这一形像并不比贾宝玉、林黛玉的形像差,只不过前者的毁灭是叛逆者的悲剧,后者的毁灭是殉道者的悲剧。然而,他们都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薛宝钗的悲剧虽然不值得人们同情,但它所显示的批判意义却是非常深刻的。曹雪芹横绝一代的卓识,正表现在这里,作者塑造薛宝钗这一形像的匠心,也表现在这里。只有从这个根本特点出发,才能真正认识这二艺术形像。《红楼梦》在塑造人物形像时,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抓住人物性格的基本特征进行反复描写和刻画,以使其突出鲜明外,还绕围这一基本性格特征展开其他方面的描写和刻画,使人物性格更加复杂和丰富。薛宝钗的形像也是这样塑造出来的。薛宝钗薛宝钗这个封建淑女的典型,除了她作为封建礼教的信奉者、执行者和殉道者这一基本点之外,她的性格还表现在其他许多方面。 薛宝钗不仅品格端方,容貌美丽,而且天质聪慧,博学宏览。幼年时富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造成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广博的知识。她对文学、艺术、历史、医学以至诸子百家、佛学经典,都有广泛的涉猎和渊博的知识,连以逗杂学旁收地著称的贾宝玉也远非所及。如元妃归省时,对宝玉诗中逗绿玉地改逗绿腊地的指点,以及对湘云问逗棔地树的解释。她对艺术创作有着深刻的理解,发表过精辟的见解。如她在论画时指出,艺术家在创作前必须心中先有丘壑,才能对素材进行精当的剪裁和处理,才能达到真实地再现生活的目的;她在诗歌创作中提出要逗各出己见地,逗不与人同地,逗要命意新奇,另开生面地,她反对跟着别人脚踪走去的摹拟和模仿的见解,无疑是颇有见地的。显然,在这些地方,作者是将自己对艺术的独到见解赋予了这位才华出众的少女。她自己的诗歌创作,也颇具特色。在大观园的诗人中,只有林黛玉可以跟她抗衡。在多次诗歌比赛中,她是经常夺冠的。她的诗构思新颖,意境深邃,具有雍容典雅,含蓄浑厚的风格。这样,作者又赋予薛宝钗的形像以浓郁的书卷气和优美的诗人气质。在这些地方,作者对她是赞赏的。薛宝钗性格的复杂性和丰富性,还表现在她所具有的一些美好的品格。比如,她处事周到,办事公平,关心人,体贴人,帮助人。一次,袭人想央求湘云替她做点针线活,宝钗知道后,马上对她讲明史湘云逗在家里一点做不得主地,逗做活做到三更天地,逗一来了就说累得慌地的苦衷,责怪她逗怎么一时半刻不会体贴人地,并主动接去了要湘云做的活计。还有一次,湘云要开社作东,宝钗因伯她花费引起她婶娘报怨,便资助她办了螃蟹宴。因此,这位心直口快、性情豪爽的**,曾经真心地这样称赞宝钗:逗这些姐妹们,再没有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样一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地对于寄人篱下的林黛玉,家境贫寒的邢岫烟,也都给过种种帮助。即使对大观园的下人,她也能体贴他们的起早睡晚,终年辛苦的处境,为他们筹划一点额外的进益。薛宝钗在宝、黛、钗爱情婚姻中的态度和作用,历来是分析宝钗这一形像的重要内容。在一般读者的心目中,钗、黛是一对情敌,有人甚至认为,宝钗为了争夺逗宝二奶奶地的宝座费尽了心机;是她逗欺骗了宝玉,害了黛玉地,爬上了宝二奶奶的宝座。她简直成了破坏宝黛爱情的元凶和林黛玉的刽子手了。我们从作品的描写中,得不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看到的是生活的和艺术的真实。在二人关系的开始阶段;她们之闻确实是颇为紧张的;在宝黛青梅竹马,情甜意密之时,突然来了一个逗品格端方,容貌美丽地的薛宝钗,这对林黛玉来说不能不是一个威胁;特别是当有了逗金玉良缘地之说后,黛玉更感到宝钗是她的一个实力雄厚的情敌。所以,她利用—切机会处处对宝钗投以充满敌意的、锋芒毕露的讽刺,总是警惕地暗中窥探宝玉和宝钗的动静。书中多次写到,宝钗和宝玉说话时,黛玉不是及时地来到,就是在背后偷听了去。例如逗识通灵地逗认金锁地的时候;宝玉看宝钗腕子上的香串时;还有一次,贾母传宝黛二人吃饭,二玉因闹了别扭,黛玉竟一人先走了。宝钗使劝宝玉陪黛玉一起去吃饭;宝玉当时说了一句:逗理他呢,过一会子就好了。地事后,黛玉多次在宝玉、宝钗面前重复这句话,可见二人的谈话都被黛玉背后偷听去了;这种情况书中还不少。可以这样说,钗、黛关系的紧张,并不是宝钗要与黛玉争夺宝玉引起的,而是黛玉为保护自己的爱情而处处防范的结果。相反,宝钗对宝、黛的亲近,至少在表面上采取了明智的回避做法。关于这,书中有多次明确的描写。说宝钗为争夺逗宝二奶奶地的宝座,因而处处监视宝、黛,陷害黛玉,是不符合书中描写的实际情况的,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但这并不是说宝钗对黛玉不感到棘手。也不是说宝钗对宝玉毫无感情,她对宝玉是有爱憎之意的;且时有流露。但由于封建道德观念的严重束缚,使她连黛玉那样痛苦曲折地表达自己伤感情的勇气也没有,在她看来,婚姻大事完全决定于父母之命,媒婆之言,如果表现出任何一点主动的意图和行动,都是伤风败俗的可耻勾当。薛蟠说她爱上宝玉的话,因太伤了她的廉耻;气得她逗整哭了一夜地。事实上,宝钗对宝、黛二人的亲厚,往往表现出一种局外人的超然态度。当宝钗听到有人开他们二人的玩笑时,常常添上几句凑趣;有时自己也开他们的玩笑,并未表现出拈酸吃醋的形景。这就是钗黛和好前、她们在爱情问题上的态度。 出乎一些人的意料之外,这一对逗情场冤家地终于和解了,而且是以黛玉主动认错,承认逗往日竟是我错了地而导致和解的。有人认为,这是阴谋家薛宝钗的胜利,幼稚的林黛玉上了当。果真是这样吗看请读读逗秋雨夕闷制秋雨词,金兰契画剖金兰语地那一回吧。宝钗确实征服了黛玉,但那不是用的阴谋诡计,而是用她忠诚信奉的封建礼教,和她超然的手腕。从这件事中,黛玉看出宝钗并未拿她的逗行为失检地作话柄,到处张扬,大作文章,而是逗真心地地劝,说她,开导她,因而消除了逗疑癖地,主动作了和解的姿态,此后,通过逗薛姨妈爱语慰痴颦地等章回;进一步描写了她们友情的发展。她们的关系亲密到逗竟比别人好十倍地的程度,连宝玉都感到奇怪,逗暗暗纳罕地。作者写出了二人友情的建立和发展,就十分明确地排除了对宝钗形像——同时也即对作者的艺术构思——的误解,宝钗不是拨乱其间的小丑,更不是破坏宝留爱情的元凶。她和黛玉都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这样,就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了扼杀宝、黛爱情的真正元凶——封建统治者。最后,在薛、林二人当中,贾府统治者选中了薛宝钗,黛玉因此逗泪尽而逝地。那么,能否据此断言,这是薛宝钗阴谋诡计的胜利,而林黛玉是阴谋下的牺牲品呢看前边的分析已经作了否定的回答。事实上,贾府统治者所以选中了宝钗,是喜欢她逗品格端方地,逗稳重和平地,而决非她玩弄了什么阴谋诡计的结果。如果把宝玉与宝钗的婚姻说成是宝钗煞费心机造成的逗金玉良缘地,恰恰否定了封建礼教戏害青年的幸福和生命的罪恶。事实是,婚后宝玉逗悬崖撒手地,出家为僧,宝、黛、钗三者的爱情婚烟纠葛,到头来都是一场悲剧——是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和信奉者的双重悲剧——尽管二者的意义不同——却都是悲剧,真是所谓逗干红一哭地,逗万艳同悲地。《红楼梦》婚姻悲剧的意义正在这里,它所批判的封建礼教的罪恶的深度也正在这里;这个悲剧;并非仅仅是性格的悲剧,爱情的悲剧,而更是一个社会悲剧,时代悲剧。薛宝钗这个艺术形象对封建礼教的批判意义,并不亚于宝、黛二形像。
我们村读书人那些事
我们村读书人那些事(1)
黄传修
最困难的不是面对各种挫折打击,而是面对挫折打击,却不失去对人世的热情。
昨天晚上读书时,看到这句话,非常令人感动。作为一个读书教书的人,突然间想写一下自己村读书人的事,有些人有些事,经受住挫折打击,走向相对成功,也有更多人失去了前进的热情,没能成功,从中也许使人受益。
我们村濒临沂河,风景秀美,土地肥沃,人才辈出。尤其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河水清澈,一年四季不断流,各种美丽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是我们小孩子的乐园。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我小时候,村里就流传着一些读书人的事。
首屈一指的就是黄宜全,他父亲曾当过村长,家里有地,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在姚店子上完高中,考上曲阜师大数学系,先在沂南一中教学,后来进入县府,最后升职县委书记,最后青岛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1995年本让他当临沂市教育局长,可是她女儿在青岛,就没就职,去了青岛。这个人可以说影响了我村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希望读书有所出息的人。我父亲和他小学同学,一起长大的,就非常后悔自己没继续上学,和其他孩子一起摸鱼逮虾,经常拿他教育我们。当然教育归教育,是否听的进去,化为行动那是另一码事了。日本有句话说,男孩子是看着父亲背影长大的,所以说身教更胜于言教。
另一个就没这么幸运了,他叫黄宜福,名字是好名字,可惜降生错了家庭,父亲早,兄弟五个,他是老大,小时候出水痘,落下一脸麻子,真是瘆人。和黄宜全在姚店子一起上高中,数理化各科非常棒,尤其地理,各地气候特点,城市之间距离、名称、火车起始时间,一清二楚,比老师还强。毛笔字写的确实刚劲有力、形体端正,以前曾年年春节卖春联。都说比黄宜全强了八马,可是家里太穷了,连用小罐装糊糊都没有,最后无奈辍学,回生产队劳动,连个媳妇也没娶上,光棍一个。大人经常拿他说事,现在都能吃饱饭了,教育孩子好好读书学习,不要像他那样,想上上不起而遗憾终生。
还有一个论辈分管她叫姑奶奶,小学时学习非常好,上完五年级升六年级,叫高小,学业结束可以回村教小学。考完试回家,她娘问她考的咋样?她信心满满,对娘说:“娘,没问题,巴,一个准。”当时民兵打靶,瞄准打枪,巴巴的响。可惜天不遂人愿,没考上,被人讲述了几十年,“巴,一个准”,告诫孩子学习不要骄傲自满,否则让人笑话。
上学考不上,即使丢人也不大,可是她后来又做出伤风败俗的事,让人家戳了一辈子脊梁骨,实在错上加错。和人家搞对象,那时候很封建不可以的,很多小青年碰到她,故意问:“今晚哪里放**,《他们在相爱》,是吧?”未婚先育,生了一个女儿,送了人。他后来的公公知道了,赶紧让定亲的儿子复原回家,结了婚。再后来,他丈夫四十多时因未遂,被判了两年,孙子约小朋友下河洗澡,那个小孩子淹了,赔给人家8万块钱。人在做天在看,无论男人女人,规矩做人本分做人,才是正道。
这三个鲜活的人物事例,在我们村足足讲述了几十年,虽然说哪有人后不说人,也没有人不被人后说,可是我们让人家当个正能量的故事讲有多好啊?
不堪入目 同类成语
不堪入目同类成语有卑鄙龌龊。出处
清·张春帆《宦海》:“拿着别人的功名性命来博自己的一时富贵;这位术师的卑鄙龌龊也就可想而知了。”
释义:形容品质恶劣,导心不正,言行肮脏。 近义词 卑鄙无耻 卑鄙下流 不堪入目 反义词 众人敬仰 高风峻节 高风后节 德高望重 一身正气 高风亮节 例句:他那卑鄙龌龊的诡计要受报应的,还得多受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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